電子簽章與安全性 FDA要求所有PDF文件需經數字簽名,并通過MD5校驗確保傳輸完整性。簽章需符合21 CFR Part 11的電子記錄規范,部分情況下允許臨時放寬(如期間的遠程簽署)。 多模塊協同驗證 模塊1(行政文件)的區域性元數據(如申請類型、聯系人信息)需與模塊2-5的內容邏輯一致。例如,生物制品的3.2.R擴展節點命名需遵循特定規則,而化學藥品則禁止使用此類擴展。 驗證工具與流程 主流工具如LORENZ eValidator支持自動化驗證,生成包含錯誤定位與修復建議的詳細報告。企業需在提交前完成內部驗證,并通過“藥品業務應用系統”推送受理狀態。 常見問題與規避策略 高頻錯誤包括PDF安全設置、書簽鏈接失效、STF(研究標簽文件)缺失等。例如,未在5.3.1章節標注研究ID會導致驗證警告,需通過說明函解釋。企業可通過建立標準化模板庫和預檢流程降低風險。 后續監管與更 FDA定期更驗證標準(如2022年增臨床試驗數據完整性檢查),企業需通過訂閱官方通知或第三方服務商獲取動態美國ANDA注冊申報相關技術支持。上海原料藥eCTD供應商
美國藥物主文件(Drug Master File, DMF)是向FDA提交的機密技術文件,用于支持藥品生產、質量控制及合規性審查。以下為申報的要點和流程總結: DMF概述與類型 定義與作用 DMF是藥品生產全過程的詳細檔案,包含原料藥、輔料、包裝材料等的生產設施、工藝、質量控制等信息,供制劑廠商引用以支持其注冊申請。其意義在于保護企業機密的同時,滿足FDA對供應鏈透明度的要求。 DMF類型 Ⅱ類:原料藥、中間體及制劑(如微生物外泌體、細胞株等生物制品均屬此類)。 Ⅲ類:包裝材料。 Ⅳ類:輔料、著色劑等添加劑。 Ⅴ類:非臨床/臨床數據等特殊信息(需FDA預先批準)。 注:Ⅰ型(生產設施與人員)已于2000年停用。浙江賦悅科技eCTD使用歐盟DMF注冊申報相關技術支持。
文件生命周期管理:eCTD支持文件替換(Replace)、刪除(Delete)等操作,而非增文件。例如,更臨床研究方案時需用Replace操作覆蓋舊版本。基線提交(Baseline Submission)可用于補充歷史紙質資料,但需在封面函中聲明無內容變更。 臨床數據與研究標簽文件(STF):模塊4和5中的研究數據需通過STF(Study Tagging Files)引用,確保數據與文檔關聯。FDA要求數據集(如SAS XPORT格式)能置于模塊3-5,且單個文件超過4GB需拆分。2022年統計顯示,58%的ANDA因研究數據技術拒絕標準(TRC)錯誤被拒。 電子簽名與表格要求:FDA表格(如356h、1571)需使用數字簽名,PDF文件禁止加密或設置編輯限制。電子簽名需符合21 CFR Part 11規范,確保身份驗證、不可否認性和數據完整性。 外包服務與系統解決方案:賦悅科技累計提交超2000份eCTD申請,外包可降低40%人工錯誤率。
賦悅Word插件 自主研發Word插件 快速編輯:整合word常用功能按鈕,避免頻繁切換菜單;內置標題、段落、文字、目錄、超鏈接等的格式和樣式,可快速設置和更文檔的格式 快速鏈接:雙擊或者拖拽的方式,制作文本超鏈接或者題注超鏈接;可搜索全文關鍵字,自動制作超鏈接 文檔拆分:可根據不同的條件將word文件顆粒化,如分節符、頁眉、頁腳、頁碼范圍和自定義頁碼等 PDF轉換:WORD轉PDF,自動判斷是否生成書簽,自動鑲嵌所有字體,生成PDF快速網頁瀏覽的PDF,確保生成的PDF所有屬性符合法規要求 文檔驗證:驗證文檔的字體、字號、紙張、頁面布局、空白頁、頁碼、編號、目錄、超鏈接等,并且可以定位驗證結果 可定制:可根據用戶需求定制格式和樣式模板美國eCTD注冊咨詢相關技術支持。
eCTD驗證標準的嚴格性與分類:歐盟對eCTD的驗證要求分為“錯誤”“警告”和“提示信息”三級,其中“錯誤”項直接導致申報被拒。驗證項目涵蓋六大類共149條,包括文件命名規范(如路徑長度限制)、PDF可讀性(禁止密碼保護)、XML骨架文件完整性等。例如,文件擴展名必須符合規范(如.xpt用于臨床數據集),而文件夾層級需避免空目錄或混合存放文件。相較于中國《電子申報驗證標準》的簡化版(54條),歐盟的驗證體系更為復雜,體現了其高標準的技術監管。瑞士eCTD注冊咨詢相關技術支持。江蘇生物制品eCTD格式
澳大利亞ANDA注冊申報相關技術支持。上海原料藥eCTD供應商
2015年發布《關于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提出藥監五大目標,將eCTD納入國家藥監數字化戰略。2017年,中國加入ICH(國際人用藥品注冊技術協調會),成為全球第八個監管機構成員,加速與國際標準接軌。2018年,國家藥監局(NMPA)完成eCTD文檔管理系統招標,由上海寶信與德國LORENZ合作搭建技術平臺,標志著技術基礎設施的落地。 規范制定與試點階段(2019-2023年) 2019-2020年,CDE(藥品審評中心)發布《eCTD技術規范》《驗證標準》等征求意見稿,并組織兩輪企業測試。2021年,NMPA明確化學藥1類、5.1類及生物制品1類上市申請適用eCTD。2022年實施電子申報(非eCTD格式),2023年取消紙質資料提交,為eCTD鋪開奠定基礎。 實施與擴展階段(2024-2025年) 2024年3月更電子申報技術要求,7月啟動網絡傳輸試點。2025年1月27日,NMPA將eCTD適用范圍擴大至化藥1-5類臨床試驗及上市申請、生物制品1-3類全流程,覆蓋藥、仿制藥及生物類似藥,實現與國際主流申報模式同步。上海原料藥eCTD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