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代理記賬人員不得參與對同一委托單位提供經濟鑒證服務。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不得在委托單位或通過委托單位獲取代理收費以外的任何利益。代理記賬違規責任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在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如有違反本規范的行為,由主管財政機關按照《會計法》及《上海市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5]代理記賬實施辦法編輯語音***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第三條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財政部門確定。財務理論體系可分為國家財務、企業財務和家庭財務.上海會計財務咨詢質量保障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的責任;(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第十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青浦區國際財務咨詢質量保障財務組織架構建設和財務人員能力培養,增強財務組織的領導力和影響力.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第二十七條省級人民**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第二十八條外商投資代理記賬機構的申請按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1994年6月23日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94)財會字第24號]同時廢止。[4]代理記賬工作流程編輯語音不同的代理機構流程不同,以***程*供參考。1、接受委托簽訂財務外包代理記賬合同,確定服務項目及費用。2、接票(時間:每月20號-30號)■屆時客戶將當月做賬票據送到該公司,或該公司將安排外勤會計到客戶指定地點收取當月做賬票據,并對票據進行初步整理。■對于新設立的從來沒有做過財務會計工作的客戶,我們將幫助他們:開立會計賬戶,建立會計核算體系;根據客戶提供的合法原始憑證(指:購銷發票、入庫單、領料單、款項匯出匯入底單及其他財務收支單據、有關經濟合同等)編制會計分錄;記賬及結賬;編制會計報表。3、做賬(時間:每月25號-30號)■記賬會計對客戶票據進一步整理,對票據存在的問題與客戶及時溝通。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第十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四)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第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對企業財務管理能力和潛在風險進行分析和診斷并提供改進方案.
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進行辦理會計核算。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對委托代理的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二)**執業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時,應當保持應有的**性,在代理權限內,**行使代理權,不受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合法的干預。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具備正直、誠實的品質,公正地開展代理業務,不得偏袒或遷就委托單位。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示意其作不當的會計處理或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委托單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財政部門報告。(三)資料管理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后,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手續。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平整、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其代理記賬授權,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對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與代理記賬業務無關的目的,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四)專業水平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國家法律、法規。通過解決管理和經營的問題,強化學習和實施變革以實現組織目的和目標的一種**的專業性咨詢服務。黃浦區質量財務咨詢供應
幫助企業渡過財務總監交接真空期,就此期間財務管理相關事務提供相應的專業指導。上海會計財務咨詢質量保障
甲方并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負責。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4、及時準確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記賬費用。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北京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6、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7、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代理記賬內容。上海會計財務咨詢質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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