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鑒定或簽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上,不沾顏料、印上平面后會呈現凹凸的稱為鋼印,有些是印于蠟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蠟印。制作材質有金屬、木頭、石頭、玉石等。秦以前,無論官,私印都稱“璽”,秦統一六國后,規定皇帝的印獨稱“璽”,臣民只稱“印”。漢代也有諸侯王、王太后稱為“璽”的。唐武則天時因覺得“璽”與“死”近音(也有說法是與“息”同音),遂改稱為“寶”。唐至清沿舊制而“璽”“寶”并用。漢將軍印稱“章”。印章是一種用于蓋章的工具,通常由印章材料、印章機械和印章設計三部分組成。廣東篆刻印章
中國的雕刻文字,古老的有殷的甲骨文,周的鐘鼎文,秦的刻石等,凡在金銅玉石等素材上雕刻的文字通稱“金石”。璽印即包括在“金石”里。璽印的起源說商代,至今尚無定論。根據遺物和歷史記載,至少在春秋戰國時已出現,戰國時代已普遍使用。起初只是作為商業上交流貨物時的憑證。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印章范圍擴大為證明當權者權益的法物,為當權者掌握,作為統治人民的工具。戰國時期,主張合縱的名相蘇秦佩戴過六國相印。近幾年來,出土的文物又把印章的歷史向前推進了數百年。也就是說,印章在周朝時就有了。四川篆刻印章走過你征我伐、割據多如牛毛的南北朝,歷史終于又一次掙脫窄狹的瓶頸,豁然開朗。
清代百官印等級區分同樣十分嚴格,印章普遍有所增大。其字體有蒙古文楷書、滿文、漢篆等。常見的是漢滿文對照同時出現在印面上,這也是清公印的一大特點。其中漢篆中,九疊文不太興盛,出現了玉箸篆、懸針篆、柳葉篆、芝英篆等等。官印:官方所用之印章。歷代官印,各有制度,不僅名稱不同,形狀、大小、印文、紐式也有差異。印章由皇家頒發,權力,以區別官階和顯示爵秩。官印一般比私印大,謹嚴穩重,多四方形,有鼻紐。私印:官印以外印章之統稱。私印體制復雜,可以從字意,文字安排,制作方法,治印材料以及構成形式上分成各種類別。齋館印:古人常為自己的居室,書齋命名,并常以之制成印章。唐李沁有“端居室”一印,約為此類印章的早者。印章按所篆刻的內容來分,主要分為名章和閑章,名章之外,統稱為閑章。送禮的印章,印面的內容一般刻姓名居多,但也視需求而定。
魏晉的官私印形式和鈕制都沿襲漢代,但鑄造上不及漢印精美。傳世的給兄弟民族的官印,文字較多,用刀如刻如鑿,書法風格表現為舒放自然,從而成為一個時期篆刻風格的。南北朝各國傳世印章不多,官印尺寸稍大,文字鑿款比較草率,官印未見鑄印。子母印又稱"璽印",起于東漢,盛行于魏晉六朝,是大小兩方或三方印套合而成的印章。人印腹空,可以合宜地套進一方或二方小印,形成母懷子的形狀。也有套進一方兩印(如右欄"郭意"印)成一組三方的。在一方印章的體積中,兼備了幾方印的使用價值,古代印匠的工藝水平由此見。雜形璽因其獨特的諧趣與官印的莊嚴、沉著的要求不同,故只用于私印。印章在周朝時就有了。
有不少如官職連姓名的,以及吉語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實品。其它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早的印章大多是戰國古璽。印文筆畫細如毫發,都出于鑄造。白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官璽的印文內容有“司馬”、“司徒”等名稱外,還有各種不規則的形狀,內容還刻有吉語和生動的物圖案。朱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避免頭重腳輕之弊。倘屬幾人合作,幾人印章大小亦應相當。廣東專業印章費用
書法作品上的印章不是隨意鈐蓋的,而是有一定法度的。廣東篆刻印章
印章的種類其中之一是姓名章:姓名章是題款署名用章。姓名有連在一起的,也有分開的。題款用章,以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名,印字;款字,則用姓名章。款有姓,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者,應用姓名章,以利辨識作者。引首章是鈐蓋在書法作品右上的章,又稱“隨形章”,是隨石料的造型順勢刻成的的章,一般不宜為方形,而以半通、長方、圓形、半圓形、隨圓葫蘆形、自然形、肖形等為好。書法作品上是否蓋引首章要看需要而定,如款首過于整齊,需“破形”;款尾印章分量太重,需“提升”;作品上印章分布單調,需“調整”,這時應考慮蓋引首章。尤其在字帖黑底上鈐印,則必須用朱紅印泥。廣東篆刻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