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關法規對地下水取水許可作出明確規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令第460號)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不予批準:(一)在地下水禁采區取用地下水的;(二)在取水許可總量已經達到取水許可控制總量的地區增加取水量的;(三)可能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關于實行**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明確規定“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的,產品不符合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卻通過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嚴重超采的地區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取水申請,審批機關不予批準。”山東省屬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嚴重,禁止高耗水行業使用地下水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和法規要求。水資源論證應關注農業面源污染對水資源影響,提出防治措施,保護水源。巴中廠房水資源論證評估
我們集團公司有兩個取水證,一個是集團的900萬m3/a,一個是旗下北方銅業分公司140萬m3/a。140萬m3取水證辦下來之前一直是集團各分子單位共用一個取水證,但北方銅業分公司為我集團主要取用水單位。由于北方銅業分公司即將上市且集團取水證(900萬m3)今年12月到期,我公司欲置換水量,置換后集團為140萬m3,北方銅業900萬m3。請問此項工作該如何操作。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您來函反映的集團與分公司(北方銅業)取水權調整,系集團內部取水權關系調整。根據《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放管服**精神,如該集團與分公司(北方銅業)取水水源、取水工程和用水退水情況未發生變化,建議按照取水許可變更事項有關規定辦理。該集團與分公司(北方銅業)應當向原取水審批機關提交取水許可變更申請書,說明變更內容、變更事由,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和水資源論證報告表,說明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退(排)水情況等變化情況。原經取水審批機關審查同意,核發新的取水許可證。如該集團與分公司(北方銅業)取水水源、取水工程和用水退水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應當重新提出取水申請。自貢垃圾發電廠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干旱地區項目更需重視水資源論證,挖掘節水潛力,提高水資源應對干旱能力。
對于滿足上述前提條件的項目,研究提出啟動后評估工作的觸發條件,初步考慮三類條件:***類是項目的水資源相關建設、運行方案與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方案有較大變化,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及批復文件的執行已出現偏離,需要及時通過后評估程序予以糾正或認定,從而保證行政許可的約束力。第二類是項目運行一定年限后,需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為換發取水許可證等工作奠定技術基礎。至于具體的評估時點,可以設置在取水許可證屆滿前一定時間。第三類是水資源論證審批機關或上級機關根據加強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的特別需要或制度完善需要時,可以責成項目業主或自行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后評估。這類后評估具有一定的隨機性,不作詳細探討。
其論證的主要目的是在工程已確定的取水水源、取水點選址、工程取、用、退水方案的基礎上,分析研究本項目所在地區的水資源狀況,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量及水質可靠性、合理性,取退水影響等方面,通過分析計算,以合理利用、高效配置區域水資源,避免浪費,落實***、水利部關于實施**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支撐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進行工程可行性、合理性等綜合評價,供項目所在區域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取水許可審批時決策參考。邊境口岸建設項目進行水資源論證,可保障通關用水,促進邊境貿易和地區發展。
一、目前全國行政機構**基本完成,原有的入河排污口審批權已劃轉至生態環境部門,而“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或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處罰“是否一并轉給生態環境部門。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關于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合法處罰。關于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處罰,根據《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機構**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現行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機構**方案》確定由組建后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法律規定尚未修改之前,農業面源污染防控在水資源論證中具有重要地位,需構建農田退水管控體系。樂山取水水資源論證設計
農業灌溉用水占比分析在水資源論證中具有突出地位,需結合作物需水規律。巴中廠房水資源論證評估
運用經濟手段,促進節水貫徹落實***關于利用價格杠桿促進節約用水的要求,適時、適地、適度調整水價。規范價格管理,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和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供水價格**工作的通知》、《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合理調整城市供水價格,開征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要逐步提高到補償合理成本和微利的水平。巴中廠房水資源論證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