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內部具有晶體結構和孔隙結構,活性炭表面也有一定的化學結構。活性炭吸附性能不僅取決于活性炭的物理(孔隙)結構,而且還取決于活性炭表面的化學結構。在活性炭制備過程中,炭化階段形成的芳香片的邊緣化學鍵斷裂形成具有未成對電子的邊緣碳原子。這些邊緣碳原子具有未飽和的化學鍵,能與諸如氧、氫、氮和硫等雜環原子反應形成不同的表面基團,這些表面基團的存在毫無疑問地影響到活性炭的吸附性能。X 射線研究表明,這些雜環原子與碳原子結合在芳香片的邊緣,產生含氧、含氫和含氮表面化合物。當這些邊緣成為主要的吸附表面時,這些表面化合物就改變了活性炭的表面特征和表面性質。活性炭表面基團分為酸性、堿性和中性 3 種。酸性表面官能團有羰基、羧基、內酯基、羥基、醚、苯酚等,可促進活性炭對堿性物質的吸附;堿性表面官能團主要有吡喃酮(環酮)及其衍生物,可促進活性炭對酸性物質的吸附。活性炭是一種經特殊處理的炭。鞏義有機活性炭顆粒
活性炭是由石墨微晶、單一平面網狀碳和無定形碳三部分組成,其中石墨微晶是構成活性炭的主體部分。活性炭的微晶結構不同于石墨的微晶結構,其微晶結構的層間距在0.34~0.35nm之間,間隙大。即使溫度高達2000 ℃以上也難以轉化為石墨,這種微晶結構稱為非石墨微晶,絕大部分活性炭屬于非石墨結構。石墨型結構的微晶排列較有規則,可經處理后轉化為石墨。非石墨狀微晶結構使活性炭具有發達的孔隙結構,其孔隙結構可由孔徑分布表征。活性炭的孔徑分布范圍很寬,從小于1nm到數千nm。有學者提出將活性炭的孔徑分為三類:孔徑小于2nm為微孔,孔徑在2~50nm為中孔,孔徑大于50nm為大孔。新鄭蜂窩活性炭價格通常為粉狀或粒狀具有很強吸附能力的多孔無定形炭。
各類形狀的活性炭的分類符號,以形狀名稱英文單詞的首字母大寫表示,若形狀名稱首字母重復,在英文單詞首字母后綴一個小寫英文字母,該字母來源于該形狀的英文單詞(輔音優先)。對于破碎狀活性炭來講,除木質破碎狀活性炭外,煤質破碎狀活性炭現有三類,這三類破碎狀煤質活性炭生產工藝不同,質量指標和應用領域也有較大差別,為方便廠商和應用客戶對破碎狀煤質活性炭加以區別, 標準對破碎狀活性炭的形狀命名分類符號做了如下規定:破碎狀活性炭的形狀分類符號由G和具體各類破碎狀活性炭的名稱英文單詞的首字母大寫表示在 G 后下腳標處,共同表示,如:壓塊破碎活性炭(煤質)表示為GB [1] 。 形狀命名具體分類見2016年發布的中國國家標準GB/T 32560-2016 《活性炭分類與命名》。
磷酸活化法的基本工藝包括木屑篩選、干燥、磷酸溶液配制、混合(或浸漬) 、炭化、活化、回收、漂洗(包括酸處理和水洗)、離心脫水、干燥與磨粉等工序,如生產顆粒活性炭還需增加捏合工藝。另外,附設專門的廢氣凈化系統,回收煙氣中的磷酸和炭粉,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磷酸活化法的生產工藝中,要注意在炭化段控制度,讓磷酸充分滲透入木屑,再與活化段協同控制,可以明顯提高活性炭吸附能力,產品質量穩定,同時適當降低活化溫度對降低產品灰分有利。炭活化尾氣采用多段液相回收可以增加磷酸和細炭粉的回收,采用高壓靜電方式也有利于尾氣中焦油的去除。活性炭是由木質、煤質和石油焦等含碳的原料經熱解、活化加工制備而成。
活性炭按制造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分為四類:煤質活性炭、木質活性炭、合成材料活性炭和其他類活性炭。按制造使用主要原材料及對應的產品形狀組合分類分為16種類型。其中,煤質活性炭分為:柱狀煤質顆粒活性炭、 破碎煤質顆粒活性炭、粉狀煤質顆粒活性炭、球形煤質顆粒活性炭。木質顆粒活性炭分為:柱狀木質顆粒活性炭、破碎狀木質顆粒活性炭、粉狀木質顆粒活性炭、球形木質顆粒活性炭。合成材料活性炭分為:柱狀合成材料顆粒活性炭、破碎狀合成材料顆粒活性炭、粉狀合成材料顆粒活性炭、成形活性炭、球形合成材料顆粒活性炭、 布類合成材料活性炭(炭纖維布)、氈類合成材料活性炭(炭纖維氈)。其他類活性炭,指除上述三種類型活性炭外,由其他原材料(如煤瀝青、石油焦等)制備的活性炭,這類活性炭,在產品形狀分類中,暫列了瀝青基微球活性炭。表面被侵蝕,產生微孔發達的結構 (此過程稱為活化)。管城回族區粉末活性炭設備
即使是少量的活性炭,也有巨大的表面積。鞏義有機活性炭顆粒
由于在活性炭制備過程中,傳統的爐膛加熱存在耗工、耗時且物料受熱不均的缺點,因此微波的引入可以實現物料內部均勻加熱,同時可方便地快速啟動和停止,耗時比傳統工藝短得多。因此,微波輔助化學活化可以***縮短生產時間,從而極大地提高生產效率,亦可降低環境污染。通常的磷酸法、氯化鋅法和氫氧化鉀活化法均可采用微波加熱,而且研究表明微波加熱法亦可得到高性能的活性炭,尤其適用于KOH活化法制備超級電容活性炭。然而微波加熱制備活性炭仍處于實驗階段,主要原因是設備投資大,能耗高。鞏義有機活性炭顆粒
鄭州卡佳炭業科技有限公司總部位于花園路29號辦公樓305房,是一家鄭州卡佳炭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1月13日,注冊地位于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29號辦公樓305房,法定代表人為黃亞祥。經營范圍包括活性炭及其制品、炭化料、凈水器及其零部件、空氣凈化器及其零部件、水及污水處理相關設備、活性炭分離凈化及過濾的設備、活化及炭化設備的批發、進出口、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及技術進出口貿易,上述產品及相關設備的研發、提供技術咨詢和相關配套業務。的公司。卡佳炭業擁有一支經驗豐富、技術創新的專業研發團隊,以高度的專注和執著為客戶提供活性炭,炭化料,空氣凈化器。卡佳炭業不斷開拓創新,追求出色,以技術為先導,以產品為平臺,以應用為重點,以服務為保證,不斷為客戶創造更高價值,提供更優服務。卡佳炭業始終關注冶金礦產行業。滿足市場需求,提高產品價值,是我們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