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是由木質、煤質和石油焦等含碳的原料經熱解、活化加工制備而成,具有發達的孔隙結構、較大的比表面積和豐富的表面化學基團,特異性吸附能力較強的炭材料的統稱。 [2] 通常為粉狀或粒狀具有很強吸附能力的多孔無定形炭。由固態碳質物(如煤、木料、硬果殼、果核、樹脂等)在隔絕空氣條件下經600~900℃高溫炭化,然后在400~900℃條件下用空氣、二氧化碳、水蒸氣或三者的混合氣體進行氧化活化后獲得。活性炭的含炭量、比表面積、灰分含量及其水懸浮液的pH值皆隨活化溫度的提高而增大。活化溫度愈高,殘留的揮發物質揮發愈完全,微孔結構愈發達,比表面積和吸附活性愈大。活性炭是由木質、煤質和石油焦等含碳的原料經熱解、活化加工制備而成。金水區凈化用活性炭生產
各類形狀的活性炭的分類符號,以形狀名稱英文單詞的首字母大寫表示,若形狀名稱首字母重復,在英文單詞首字母后綴一個小寫英文字母,該字母來源于該形狀的英文單詞(輔音優先)。對于破碎狀活性炭來講,除木質破碎狀活性炭外,煤質破碎狀活性炭現有三類,這三類破碎狀煤質活性炭生產工藝不同,質量指標和應用領域也有較大差別,為方便廠商和應用客戶對破碎狀煤質活性炭加以區別, 標準對破碎狀活性炭的形狀命名分類符號做了如下規定:破碎狀活性炭的形狀分類符號由G和具體各類破碎狀活性炭的名稱英文單詞的首字母大寫表示在 G 后下腳標處,共同表示,如:壓塊破碎活性炭(煤質)表示為GB [1] 。 形狀命名具體分類見2016年發布的中國國家標準GB/T 32560-2016 《活性炭分類與命名》。新密粉末活性炭采購表面被侵蝕,產生微孔發達的結構 (此過程稱為活化)。
磷酸等酸性活化劑制備的活性炭表面以酸性基團為主 ,對堿性物質吸附較好;KOH、K2CO3等堿性活化劑制備的活性炭表面以堿性基團為主,適合于吸附酸性物質;而采用CO2、H2O等物理活化方法制備的活性炭表面官能團總體呈中性。活性炭吸附是指利用活性炭的固體表面對水中的一種或多種物質的吸附作用,以達到凈化水質的目的。活性炭的吸附能力與活性炭的孔隙大小和結構有關。一般來說,顆粒越小,孔隙擴散速度越快,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就越強。吸附能力和吸附速度是衡量吸附過程的主要指標。吸附能力的大小是用吸附量來衡量的,吸附速度是指單位時間內單位重量的吸附劑所吸附的量。在水處理中,吸附速度決定了吸附劑與污水的接觸時間。
活性炭是一種經特殊處理的炭,將有機原料(果殼、煤、木材等)在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以減少非碳成分(此過程稱為炭化),然后與氣體反應,表面被侵蝕,產生微孔發達的結構 (此過程稱為活化)。由于活化的過程是一個微觀過程,即大量的分子碳化物表面侵蝕是點狀侵蝕 ,所以造成了活性炭表面具有無數細小孔隙。活性炭表面的微孔直徑大多在2~50nm之間,即使是少量的活性炭,也有巨大的表面積,每克活性炭的表面積為500~1500m2,活性炭的一切應用,幾乎都基于活性炭的這一特點。通常為粉狀或粒狀具有很強吸附能力的多孔無定形炭。
活性炭是由石墨微晶、單一平面網狀碳和無定形碳三部分組成,其中石墨微晶是構成活性炭的主體部分。活性炭的微晶結構不同于石墨的微晶結構,其微晶結構的層間距在0.34~0.35nm之間,間隙大。即使溫度高達2000 ℃以上也難以轉化為石墨,這種微晶結構稱為非石墨微晶,絕大部分活性炭屬于非石墨結構。石墨型結構的微晶排列較有規則,可經處理后轉化為石墨。非石墨狀微晶結構使活性炭具有發達的孔隙結構,其孔隙結構可由孔徑分布表征。活性炭的孔徑分布范圍很寬,從小于1nm到數千nm。有學者提出將活性炭的孔徑分為三類:孔徑小于2nm為微孔,孔徑在2~50nm為中孔,孔徑大于50nm為大孔。每克活性炭的表面積為500~1500m2,活性炭的一切應用,幾乎都基于活性炭的這一特點。金水區無煙活性炭原料
以減少非碳成分(此過程稱為炭化),然后與氣體反應。金水區凈化用活性炭生產
在制備過程中,具有氧化性的高溫活化氣體無序碳原子及雜原子首先發生反應,使原來封閉的孔打開,進而基本微晶表面暴露,然后活化氣體與基本微晶表面上的碳原子繼續發生氧化反應,使孔隙不斷擴大。一些不穩定的炭因氣化生成CO、CO2、H2和其他碳化合物氣體,從而產生新的孔隙,同時焦油和未炭化物等也被除去,**終得到活性炭產品。活性炭發達的比表面積則源自中孔、大孔孔容的增加,形成的大孔、中孔和微孔的相互連接貫通。由于物理法工藝流程相對簡單,產生的廢氣以CO2和水蒸氣為主,對環境污染較小,而且**終得到的活性炭產品比表面積高、孔隙結構發達、應用范圍廣,因此世界范圍內的活性炭生產廠家中70%以上都采用物理法生產活性炭。炭活化過程中產生大量的余熱,可滿足原料烘干、余熱鍋爐制高溫蒸汽、產品的洗滌烘干等所需熱能。金水區凈化用活性炭生產
鄭州卡佳炭業科技有限公司辦公設施齊全,辦公環境優越,為員工打造良好的辦公環境。在卡佳炭業近多年發展歷史,公司旗下現有品牌卡佳等。我公司擁有強大的技術實力,多年來一直專注于鄭州卡佳炭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1月13日,注冊地位于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29號辦公樓305房,法定代表人為黃亞祥。經營范圍包括活性炭及其制品、炭化料、凈水器及其零部件、空氣凈化器及其零部件、水及污水處理相關設備、活性炭分離凈化及過濾的設備、活化及炭化設備的批發、進出口、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及技術進出口貿易,上述產品及相關設備的研發、提供技術咨詢和相關配套業務。的發展和創新,打造高指標產品和服務。誠實、守信是對企業的經營要求,也是我們做人的基本準則。公司致力于打造***的活性炭,炭化料,空氣凈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