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決教育培訓合同退費相關糾紛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教育機構同意退費,但要求一定數額的服務費單獨扣除的情況。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扣除已經參加的課程的培訓費后,盈余本身并不多。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消費者也可能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違約金。如果再扣除一筆比較大的服務費,不僅會退,還可能需要給教育機構補錢。這是消費者無法接受的。從公平的角度來看,教育機構要求先扣除所有服務費顯然是不合理的。如果是教育機構的過錯導致退款,毫無疑問消費者不需要另行支付服務費。因為辦學者對退費事項在教育合規與風控中要提前約定好。源真律所的熊主任從事教育合規與風控領域的工作有很多年了。江蘇民辦學校教育合規與風控管理
將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法人性質明確界定為捐贈法人,對民辦教育投資人具有顛覆性影響。未來,非營利私立學校的發起人將成為《民法典》規定的捐贈人。如果其權利在《民法典》第94條中有規定,則*有權查詢捐贈財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在執行機構或捐贈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決策程序違法或違反公司章程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當然,主辦方也可以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按照學校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參與學校的辦學和管理。《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還賦予了發起人辦學權、發起人變更權、制憲權、***任董事選舉權。因此,如果主辦方希望保留對未來創辦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話語權,學校章程和公司治理結構的設計就顯得尤為重要,這也是建議找一家專業做教育合規與風控的服務公司服務的原因。江蘇民辦學校教育合規與風控管理辦學過程中需要重視教育合規與風控。
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合規與風控里民辦學校的相關負責人要糾正一個誤區,就是認為自己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只要錢不進自己口袋就無所謂。學校給予助學金、免學費補助,是國家機關委托從事公務。如果不認真對待,雖然你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也可以構成濫用職權罪。
總的來說,從教育合規與風控法律方面來看分析,私立學校的學生既有成年人,也有年滿18歲的未成年人。學校的安全責任肯定是會與普通中小學不同。假如學校未提前履行法定或者約定義務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學校要知道安全責任的確切含義,平時要妥善履行相關的義務。一旦發生事故,要按照法律程序處理,根據學校過錯的大小采取不同的對策,既能照顧到學生的個體利益,又能更大限度地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湖南教育合規與風控服務有推薦的律所嗎?
教育行業面對大量C端消費者,開票率不高。一些教育機構基于少繳稅(增值稅和所得稅)的考慮,在私人賬戶中收款。就整個行業而言,教育機構尤其是中小學教育機構的私人賬戶占比非常高。私賬征收,收支監管不到位,資金轉移簡單,容易與自然人資產混淆。經常有人問我們:“教育機構沒錢怎么辦?”就我們的經驗而言,對于“管理不善”、“資不抵債”、“無法退費”的教育機構,嘗試從私人賬戶催收的角度考察股東連帶責任,是一種有益的探索和思考,也是教育合規與風控監管部門需要重點關注的。重視教育合規與風控的學校才能走得更好。廣東教育合規與風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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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責任有2個方面1.學校的責任主要是過錯責任:從理論上講,由于學校不是學生的監護人,當學生的合法權益在學校受到侵害時,不能要求學校根據監護關系承擔本應由監護人承擔的責任;從立法層面看,根據我國《《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意見(試行)》第160條、第7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8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一般不適用于學校責任,但不能完全排除。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范圍應限于法律的明確列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無過錯責任包括職務侵權責任、產品缺陷責任、高度危險作業責任、環境污染責任、動物責任,只有中小學的行為構成上述責任時,才屬于無過錯責任范疇。學校作為法人機構,依法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幾乎不構成上述責任。股權本質上是特定情形下的損失賠償責任,不屬于侵權責任范疇。因此,應當嚴格界定股權責任原則的適用范圍。只有當未成年學生為學校利益或共同利益受到損害,且雙方均無過錯時,學校才能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例如,如果學生**學校參加體育比賽或因學校的義務勞動遭受損害,學校的責任。很多時候學校教育合規與風控手冊中都會提到這個。江蘇民辦學校教育合規與風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