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Financiallease)是指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貨人三方當事人,包括租賃合同、供貨合同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同。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要求和選擇,與供貨人訂立供貨合同支付貨款,與承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當于設備壽命期。租賃期間內,承租方按合同規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內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租賃期滿,設備可由承租方留購,續租或退回出租方。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捆綁式融資租賃。杭州網絡融資租賃業務共同合作
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委托租賃。委托租賃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托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一出租人同時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托人的書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托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舉例:A公司為C廠商的母公司,委托B融資租賃公司為C廠商辦理融資租賃業務,該廠要購買賬面價值為5億元的產品生產線,欲以融資租賃方式替代銀行貸錢進行融資,故由A公司牽頭聯絡B融資租賃公司,并為B租賃公司提供資金為C廠商融資購入該生產線,之后按照《資金協議》的規定,B公司扣除相應的手續費用后,將C廠向其支付的租金交付給A公司。在這種情況下,租賃公司只是相當于中介,該租賃物件不計入租賃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收取的手續費光以其他營業收入的形式計入利潤表中。與該租賃物件相關的資產風險和信用風險均不由租賃公司承擔。寧波口碑好的融資租賃業務優化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對承租人的有利之處。
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對出租人的有利之處,盡管服務于風險企業存在一定風險,但出租人可以獲取足夠的好處以彌補風險:1.較高的回報。如果承租人經營良好,出租方可以得到股東權益的溢價收益,比一般的租賃交易收益要高5%-10%,甚至更高。2.處理收益的靈活性。出租方從承租方那里獲得的認股權,一旦承租方經營成功并上市,出租方即既可以將其賣出獲得變現,也可以持有股卷獲得股利收益。3.即使承租方破產,出租方也可以從出租設備的處置中獲得一定的補償。況且,一般風險租賃出租人不止一個,某一承租方的破產不會給出租方帶來十分巨大的、難以承受的損失。
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對承租人的有利之處。1.較好的融資渠道。風險租賃的承租方是風險企業,因為經營歷史短,資金缺乏,銀行一般不愿意貸錢,所以其融資渠道較少,一般渠道的融資成本較高,風險租賃可以成為一種融資的重要手段。2.轉移風險。即將股東權益的部分風險轉移給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東權益不能獲得收益,出租人也無權要求其他的補償。如果采用抵償貸錢,銀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資產做抵償,一旦公司無力按期償還貸錢,公司的生存將難以保證。風險租賃中的租金支付義務,也只是以所租設備做“擔保”,承租方面臨的風險相對較小。3.提高投資回報率。公司管理者的報酬往往基于投資回報率,而利用風險租賃將相對減少公司投資額,從而提高回報率,進而使管理者獲得較高的報酬。4.較少的控制。與傳統的風險投資相比,風險租賃出資人不尋求對投資對象資產及管理的高度控制,即使向風險企業派出表示進入董事會,也不謀求投票權,這使得一部分公司偏好于風險租賃。直接融資租賃操作流程: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業務申請。
融資租賃業務模式:根據承租人的不同,可分為兩種模式:產品融資租賃:成員單位作為設備制造商通過對其較終用戶(通常為集團外部單位)提供融資租賃便利以促進自有產品銷售(目前多為這種業務模式)。設備融資租賃:成員單位作為設備購買方(承租人)向財務公司提出業務申請,財務公司根據成員單位的選擇,向設備制造商購買設備,并將設備出租給成員單位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成員單位所有。融資租賃業務種類的選擇。財務公司目前可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種類:自營租賃、回租租賃、轉租賃、委托租賃等業務。自營租賃業務為融資租賃業務的基本形式。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融資性經營租賃。日喀則推廣融資租賃業務售后服務
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杭州網絡融資租賃業務共同合作
融資租賃的業務模式: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將自制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賃模式。租賃期間,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承租人只擁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雙方可以約定在租賃期滿時,由承租人繼續租賃或者以約定價格由承租人回購租賃資產。這種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盤活已有資產,可以快速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順應市場需求。適用于: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1)原始設備所有人將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2)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貨款給原始設備所有人。(3)原始設備所有人作為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回賣出的設備。(4)承租人即原始設備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杭州網絡融資租賃業務共同合作
浙江匯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是一家浙江匯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02日,注冊地位于杭州市青春坊31幢4單元202室,法定代表人為吳焱。經營范圍包括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管理、投資、并購的咨詢業務;機電設備的批發及進出口業務;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禁止的項目除外)浙江匯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對外投資5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 的公司,是一家集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為一體的專業化公司。公司自創立以來,投身于融資租賃業務,金融租賃業務,租賃財產,是商務服務的主力軍。浙江匯金融資繼續堅定不移地走高質量發展道路,既要實現基本面穩定增長,又要聚焦關鍵領域,實現轉型再突破。浙江匯金融資始終關注商務服務市場,以敏銳的市場洞察力,實現與客戶的成長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