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本標準適用于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其身體條件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本標準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第二部分 其他職位第十一條 色弱,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海關貨物查驗職位、測繪及地圖印刷方面職位、醫學檢驗職位、紡織品檢驗監管職位、儀器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及動植物檢疫職位,不合格;色盲(單色識別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門職位、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及登輪檢疫鑒定職位,不合格。第十二條 肢體功能障礙,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登輪檢疫鑒定職位、現場查驗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第十三條 雙側耳語聽力均低于5米,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不合格。第十四條 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公務員面試必備金句,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膠州價格低的公務員面試老師
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第四章 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程序第十八條 報考者的違規違紀行為被當場發現的,工作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并收集、保存相應證據材料,如實記錄違規違紀事實和現場處置情況,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簽字,報送負責組織有關工作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第十九條 對報考者違規違紀行為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告知報考者擬作出的處理決定以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報考者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對報考者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第二十條 對報考者違規違紀行為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決定書,采取直接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或者公告等方式送達。對給予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或者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處理的報考者,限制報考的日期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計算。第二十一條 報考者對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二條 對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由相關單位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辦理。工作人員對違規違紀行為處理不服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等。紅橋區師資經驗豐富公務員課程內容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時間,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
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1. 必須嚴格遵守考試所在地的防控要求,配合當地考試機構及相關部門做好考試防控工作。2. 必須帶齊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請認真核對考點、考場和座位號,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3. 監考人員將在考前20分鐘左右宣讀有關的考試注意事項,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場。4.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答題卡印制在試卷封底內頁,考生答題前請沿裁切線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題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將影響考試成績。5.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6. 嚴禁將手機、計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環、藍牙耳機等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否則將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報名確認的具體步驟是什么?(6)繳費報考人員確認信息后,點擊“下一步”按鈕,跳轉至繳費頁面。報考人員確認繳費信息無誤后,點擊“網上支付”按鈕,彈出提示信息框,點擊“是,我要繳費”按鈕,生成訂單,并跳轉至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自動跳轉回報名確認平臺。網上報名確認完成。以下報考人員還需要按當地考試機構要求辦理相關手續:①符合減免考試費用要求且申請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人員;②其他經當地考試機構確認需現場辦理的人員。這些報考人員應關注確認網站發布的信息或撥打咨詢電話,按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注: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確認及準考證打印系統的頁面左下方點擊“常見問題”,查看有關政策問題、考務問題、技術問題解答。天津的公務員待遇怎么樣?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
公務員錄用規定第三章 錄用計劃與招考公告第十四條 招錄機關根據隊伍建設需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擬定錄用計劃。第十五條 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設區的市級以下機關錄用計劃的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第十六條 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授權組織本轄區公務員錄用,其招考工作方案應當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第十七條 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會發布。招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招錄機關、招考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三)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五)其他須知事項。近視會影響公務員考試體測嗎?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河西區口碑好的公務員申論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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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章辭職與辭退第八十五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第八十六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服務年限的;(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第八十七條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工作變動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辭去現任職務的,應當履行辭職手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辭去領導職務。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去領導職務。領導成員因其他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任領導職務的,或者應當引咎辭職本人不提出辭職的,應當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膠州價格低的公務員面試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