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其代理記賬人員不得參與對同一委托單位提供經濟鑒證服務。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不得在委托單位或通過委托單位獲取代理收費以外的任何利益。違規責任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在從事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如有違反本規范的行為,由主管財政機關按照《會計法》及《上海市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5]實施辦法***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第三條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財政部門確定。代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代替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海滄區數據財務咨詢反饋
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省級以下人民**財政部門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準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級人民**財政部門。第八條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集美區營銷財務咨詢產品介紹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
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在本市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的從業人員。本規范所稱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是指經批準的各類代理記賬機構(包括會計事務所)中專職或兼職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所有人員。基本要求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托人合法權益。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著力塑造“守法、**、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確立“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的職業理念,廉潔自律、恪盡守職、勤勉盡責。3.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應當局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時間經驗,并取得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資質。4.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中知悉的委托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具體規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財務會計制度,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保守客戶商業秘密。(一)核算質量1.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與委托單位簽定的“代理記賬業務協議書”中的各項約定,在委托單位提供了必要條件的前提下,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約定保質保量地完成代理記賬業務。2.代理記賬從業人員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代理記賬的定義《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1]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中文名代理記賬外文名Bookkeeping內容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性質法律依據1、基于代理記賬業務的,[2]為了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增加了“代理記賬”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或者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委托有關的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從而***確立了我國代理記賬業務的法律地位。2、根據**新的《注冊會計師法》規定:第十五條:“注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從而為代理記賬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機構。3、與此同時,為了具體規范代理記賬業務,財政部于2005年發布的新《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代理記賬的條件、代理記賬的程序以及委托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具體規定。[3]新修訂的《會計法》再一次確認了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4、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中知悉的委托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本辦法所稱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辦理會計業務。第三條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財政部門確定。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二)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范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海滄區業務前景財務咨詢收費標準
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著力塑造“守法、**、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海滄區數據財務咨詢反饋
提出管理建議及財務監控措施,**大限度地避免企業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經營效益受損,達到效益**大的目的。委托義務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1)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3)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4)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3]業務范圍代理記賬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制作涉稅文書。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海滄區數據財務咨詢反饋
廈門大清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廈門大清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2日,注冊地位于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象嶼路97號廈門國際航運中心D棟8層03單元C之五,法定代表人為汪東成。經營范圍包括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提供稅務服務;社會經濟咨詢(不含金融業務咨詢);投資管理咨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文具用品批發;廚房、衛生間用具及日用雜貨批發;燈具、裝飾物品批發;其他機械設備及電子產品批發;其他未列明批發業(不含需經許可審批的經營項目)。等多項業務,主營業務涵蓋稅務服務,社會經濟咨詢,投資管理咨詢。公司目前擁有專業的技術員工,為員工提供廣闊的發展平臺與成長空間,為客戶提供高質的產品服務,深受員工與客戶好評。公司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稅務服務,社會經濟咨詢,投資管理咨詢等。公司奉行顧客至上、質量為本的經營宗旨,深受客戶好評。公司憑著雄厚的技術力量、飽滿的工作態度、扎實的工作作風、良好的職業道德,樹立了良好的稅務服務,社會經濟咨詢,投資管理咨詢形象,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信任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