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SDS的編寫指南文件對第1部分的應急咨詢電話做了如下要求:1,歐盟境內部分成員國指定了本國化學品應急咨詢的服務機構,并把聯系方式在ECHA網站上做了統一公布,便于化學品供應商查閱,如果化學品可能流通到丹麥市場,則其SDS的第1部分必須提供圖2指定應急服務機構的電話。此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①GHS制度類似,如果應急響應機構的服務范圍有限制,例如只針對醫護人員提供中毒急救服務,或服務時間有限,此時,也必須做詳細列明;②正式在SDS中使用該號碼之前,務必與應急響應機構進行溝通,確認是否可以公開其電話號碼,或者是否需要履行相關申請手續;2,成員國沒有指定應急服務機構,此時需要化學品供應商自己或委托專業的第三方提供此類服務。相比于國內的應急電話要求,歐盟既不要求響應時間24h,也可以接受國際應急電話。此外,電話服務的語言必須是化學品貿易所在地的官方語言。合規化學可以為企業編制/翻譯符合多國法規、多國語言的化學品和商品MSDS以及安全標簽報告。舟山丁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格式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011年8月5日原國家安監總局發布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40號令),并于2015年5月27日經原**監管總局第79號令修正。第40號令對重大危險源提出了辨別、評估、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對于企業而言,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合規要求:在重大危險源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注明緊急情況應急措施,而且在重大危險源建檔時,說明詳情。為了配合這項合規要求,2013年原安監總局第13號公告發布了:安全生產行業標準AQ3047-2013《化學品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志規范》,對安全作業警示標志的內容和格式做了詳細規定。與此同時,進口危險化學品根據監管部門的查驗要求,需要在其包裝表面加貼符合GB15258-200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的安全標簽。深圳甲醚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下載SDS第4部分標明急救措施:指作業人員意外的受到傷害時,所需采取的現場自救或互救的簡要處理方法。
SDS的每一節都提供相關化學物質或產品的特定信息,例如其組成成分、潛在危險(害)性、處理和儲存要求以及應急措施。SDS的信息旨在幫助用人單位和作業工人了解與一種化學物質或產品相關的風險,并促進其安全處理和使用。重要的是要為工作場所使用的每種物質或產品編制時效性強的SDS,以確保工人能夠獲得他們需要的化學品安全作業信息。如果適用于該物質或化學產品的法律法規發生任何修改,例如,美國《危害性公示標準(HCS)》進行了修訂,該化學品制造廠商必須更新其安全數據說明書。定期審查和更新SDS非常重要,以確保工人能夠獲得在工作場所他們可能接觸到化學物質和產品的準確信息。
GHS制度(第八修訂版)在附件四SDS編寫指南中明確規定:所有SDS都必須在第1部分提供應急電話號碼,而且如果該號碼的應急服務有任何限制,必須詳細說明, 例如:響應時間(周一到周五,8:00~18:00)或者提供的信息有局限(如只醫療緊急情況或運輸緊急情況)。國內SDS編寫的重要技術標準GB/T17519-2013,它是GB/T16483的重要補充,對SDS十六個部分的信息要求給出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對應急咨詢電話做了如下明確規定:1,響應時間:24h;2,提供方:①化學品供應商(或生產商),或;②化學品供應商(或生產商)簽約委托的第三方;③進口化學品:應急咨詢電話提供方中至少有1家在中國境內。如上所述,相比于GHS制度,中國對應急電話的要求更加明確,既規定響應時間要做到24h,又要求進口化學品的應急服務商至少有一家在國內。以上要求和原國家安監總局出臺的《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2012年第53號令)中針對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應急電話要求完全一致。企業不得經營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者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安全警示標志適用于化學品的作業場所。根據40號令的要求,企業需要在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而GB15258是將GHS制度中提及的GHS標簽,轉化為國內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它通常出現在化學品包裝的外表面。相比于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簽少了“理化特性”和“防護用品說明”兩個要素。AQ3047針對理化特性,列出了化學品閃點、爆極限、密度以及揮發性4項指標,但不局限于此;防護用品說明應該根據GB 2894的要求,選擇合適的防護標志,個人安全防護標志與GHS法規附件3第5部分的防護象形圖類似。在GHS中,防護象形圖與文字表述的防范說明具有類似的作用,適當情況可以代替文字說明。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正文應采用簡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規范漢字表述。數字資料要準確可靠,系統完整。北京甲醚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
合規化學網MSDS下載模塊可查詢危化品目錄中所有收錄物質的SDS,還可在下載時修改報告中的企業信息等信息。舟山丁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格式
根據GHS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危害類別共計包括29大項,其中物理危害17項,健康危害10項,環境危害2項。這其中易燃性、急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皮膚致敏、急性和慢性水生危害常見于農藥危害分類。2015年FAO修訂并頒布的《農藥良好標簽規范》納入了GHS的主要內容,并就如何將GHS的規定應用于農藥標簽提出了建議;此外,2009年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已根據GHS標準更新了農藥的推薦分類,將GHS制度中的急性口服和皮膚毒性納入農藥的危險分類中。通常情況下,農藥的活性成分、用于重新配制/包裝/處置的散裝農藥制劑或其他農藥制劑成分如果不打算直接使用,則被視為工業化學品,需要按照GHS制度要求來進行分類并編制合規的一書一簽。舟山丁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