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從法律的角度理解,它是一種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行為。一方面稅收籌劃的出發點并不以違反稅法和有關法規為前提,它所利用的是有關法規,尤其是稅收法規的漏洞和稅務機關征管合作的困難,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稅收籌劃具有不違法性。另一方面沒有一個國家把稅收籌劃當作一種合法行為,通過法律加以保護,而相反各國稅務當局都在不同程度上開展了反籌劃活動,并將有關反籌劃條款單列或暗含在稅收法規及有關規定之中。如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條,《關聯企業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等等,這些條款及規定都具有一定的反籌劃作用。當納稅人完成籌劃任務有多套納稅方案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運用簡單或復雜的數學模型進行計算、比較和選擇。奉賢餐飲公司納稅籌劃內容
稅務籌劃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稅收收益,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不能達到預期效果,這與稅務籌劃的成本和稅務籌劃的風險有關。 稅務籌劃的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稅收籌劃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顯性成本和隱含成本,比如聘請專業人員支出的費用,采用一種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另一種稅收籌劃方案所導致的機會成本。此外,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準確或操作不當,而在不知覺情況下采用了導致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的方案,或者觸犯法律而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都可能使得稅收籌劃的結果背離預期的效果。 專業性不只是指稅務籌劃需要由財務、會計專業人員進行,而且指面臨社會化大生產、全球經濟一體化、國際貿易業務日益頻繁、經濟規模越來越大、各國稅制越來越復雜的情況下,只靠納稅人自身進行稅收籌劃顯得力不從心。因此,稅務代理、稅務咨詢作為第三產業便應運而生,向專業化的方向發展。登記建筑公司納稅籌劃公司電話納稅評估模型是納稅人申報信息產生的涉稅指標基礎。
納稅人籌劃法是進行納稅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轉化,使納稅人承擔的稅負盡量降低到較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為某類納稅人。 (1)納稅人不同類型的選擇: 個體工商戶、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人企業按照稅法要求需要就其經營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若法人企業對自然人股東實施利潤分配,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不同納稅人之間的轉化: 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這兩種類型納稅人在征收增值稅時,計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納稅人實行進項抵扣制,而小規模納稅人必須按照使用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不實行進項抵扣制。 (3)避免成為法定納稅人: 例如:稅法規定,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而對于房產界定為房屋,即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擋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娛樂、居住或者儲藏物資的場所;單獨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停車場、室外游泳池、噴泉等,不屬于房產,若企業擁有以上建筑物,則不成為房產稅的納稅人,就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良好的基礎條件。稅收籌劃基礎是指企業的管理決策層和相關人員對稅收籌劃的認識程度,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企業涉稅誠信等方面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甚至企業還有偷逃稅款的前科,或違反稅法記錄較多等等,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較主要的風險。具體來說,稅收籌劃也可以分稅種進行,可以分稅收要素進行,可以分經濟活動進行,還可以分地域進行。
“稅收籌劃”又稱“合理避稅”。它來源于1935年英國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案。當時參與此案的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對稅收籌劃作了這樣的表述:“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如果依據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繳稅,那就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收。”這一觀點得到了法律界的認同。如今,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稅收籌劃的規范化定義得以逐步形成。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采用稅法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選擇機會,對自身經營、投資和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先規劃與安排,以達到節稅目的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其中,包括稅后利潤較大化、稅負減輕、企業價值較大化等,并不是簡單指減輕稅負。公轉私,合理合法的10種方法!長寧建筑公司納稅籌劃代辦條件
稅收籌劃一定是根據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制定的。奉賢餐飲公司納稅籌劃內容
按課稅對象: 1、流轉稅。流轉稅是以商品生產流轉額和非生產流轉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類稅。 流轉稅是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類,稅種。 2、所得稅。所得稅亦稱收益稅,是指以各種所得額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所得稅也是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 3、財產稅。財產稅是指以納稅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4、行為稅。行為稅是指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我國現行稅制中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屠宰稅和筵席稅都屬于行為稅。 5、資源稅。資源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類稅。我國現行稅制中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都屬于資源稅。奉賢餐飲公司納稅籌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