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貿易術語應注意的事項:裝卸問題:按CIF術語成交,卸貨港(目的港)時合同的要件,因為它關系到進口方的利益,如果出口方違反 了,進口方有權撤銷合同。關于風險劃分的問題:CIF術語費用和風險的劃分地點是相互分離的(它不同于FOB術語,FOB術語費用和風險的劃分都是同一地點。)費用的劃分指定的目的港。風險的劃分裝運港船舷為界。關于保險費問題:CIF術語項下,出口方雖然負責保險,取得保險單,并支付保險費,但是這是屬于代辦性質 ,就是進口發代辦。 因此進口方簽訂合同是要特別謹慎。海運需要找專業正規的公司進行。上海常用國際空運電話
海運CIF和海運FOB的區別:概念上的誤區:CIF和FOB,術語中交貨點及風險點都是在裝運港的船上,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安全地裝到船上即完成賣方義務,裝運后貨物可能發生的風險,賣方不再承擔責任。賣方將保險單、提單等交由買方,風險索賠等就由買方去辦理。訂艙配載:CIF條件下賣方自主訂船,選擇船公司貨代,自付運費,碼頭費等,一般不接受買方指定的貨代/船公司等,一般在和買方確認好運費,船期后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可以由買方指定的貨代出運。賣方在裝運港辦理保險,一般在訂立合同時具體規定保險金額,保險險別和適用保險條款,以及保險責任的起訖期限。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廣東貨物CAF交貨咨詢海運CIF的變形應用:保險利益問題,根據規定,在CIF價格條件下由賣方購買保險。
海運CIF的變形應用是什么?海運CIF的變形應用:保險利益問題,根據規定,在CIF價格條件下由賣方購買保險。依風險承決定保險利益的原則,在貨物“交付第1承運人”或“越過船舷”前,風險依然在賣方,賣方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貨物“交付第1承運人”或“越過船舷”時起,縱然賣方依然持有提單,也不影響提單項下貨物的風險轉移,此時,賣方因不再承擔貨物的風險而喪失了對該貨物的保險利益。因此,賣方應在“交付第1承運人”或“越過船舷”前購買保險,否則,他將面臨著在轉讓保險契約的時候沒有保險利益的境況。
選擇CIF應該注意的問題:總體來講,在出口業務中采用CIF或CFR術語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為,在CIF條件下,國際貨物買賣中涉及的三個合同(買賣合同、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都由賣方作為其當事人,他可根據情況統籌安排備貨、裝運、投保等事項,保證作業流程上的相互銜接。另外,有利于發展本國的航運業和保險業,增加服務貿易收入。應根據交易的商品的具體情況首先考慮自身安排運輸有無困難,而且經濟上是否合算等因素。如不得已采用FOB條件成交時,對于買方派船到港裝貨的時間應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定,以免賣方貨已備好,船遲遲不到,貽誤裝期的事情發生。CIF條款下海運出口的工作具體流程: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審核證中有關的裝運條款。
海運CIF的注意事項有哪些?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因此,由賣方訂立保險契約并支付保險費。買方應注意到,CIF術語只要求賣方投保較低限度的保險險別。如買方需要更高的保險險別,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定,或者自行作出額外的保險安排。 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報關手續,買方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若當事方不承擔裝船義務時則應使用別的術語。國際空運是目前主流的國際運輸方式之一,也是時效較快的國際運輸方式。廣東小件國際空運哪家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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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CIF的買方義務:支付價款,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契約規定支付價款。許可證和手續,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及從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契約區別:運輸契約,無義務。保險契約,無義務。受領貨物,買方必須在賣方已按照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從承運人處收受貨物。風險轉移,買方必須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裝船之后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買方未按照規定給予賣方通知,買方必須從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是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契約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者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契約項下之貨物作為限。上海常用國際空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