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律師如何給被告人做庭審輔導(寧波律師陳春香總結)
對被告人庭前輔導非常重要,對于在審查起訴階段已經認定的自首,在庭審調查中出現失誤的,可能自首不能成立,失去減輕處罰的機會。對于一直如實供述的被告人如果庭審表現失誤,就可能失去酌情從輕處罰的機會或則從輕幅度不足。客觀事實的搖擺,主觀惡性的含糊,都可能直接影響到判決結果的差異。
良好的庭審,能減輕處罰三四年,甚至是生死之差,絕不可敷衍。
對被告人庭審輔導內容大綱包括:
一,庭審的基本流程,被告人要面對哪些環節的提問,被告人的應對態度和方法;
二,庭審中公訴人和審判長提問被告人的目的以及就案件重大事實提問的可能內容,理解他們提問的目的有助于被告人在庭審中靈機應變準確回答問題,提示被告人理解其他同案犯辯護律師提問的目的,以便他們在面對各方提問時做出正確的回應,而不是答非所問甚至南轅北轍;
三,被告人與辯護律師在庭審中各自的具體使命和目標;
四,被告人如果屬于偏激型人格,強勢頑固又智力低下,辯護律師要耐心堅持告訴他不聽取專業指導而一意孤行的法律后果,并將其固執己見可能的法律風險記錄在會見筆錄中;
五、其他與案件關鍵事實相情況的庭前溝通,比如同案犯之間的關系以及有無恩怨等不良人際關系導致的惡意指證等情形,盡可能排除對被告人不利指證指控。
良好的庭審輔導有助于被告人在庭審前聽取辯護律師豐富的庭審與司法實踐經驗,在即將到來的開庭胸有成竹。沒有得到良好輔導的被告人在庭審中往往答非所問,回答問題不知所云,甚至常常對各方提問陷入不知所措,或欲蓋彌彰或敷衍了事或顧此失彼或自相矛盾。庭前輔導不能排除所有問題,至少經過上述內容輔導后,被告人在庭審中能夠根據庭前得到的方法做出正面回應或表示不能回應,庭審態度誠懇,庭審調查進展順利,庭審印象良好,可以在從輕和減輕處罰中爭取更大從輕減輕幅度。
對被告人的庭審指導,深入了解,又切忌面面俱到,尤其不能告訴被告人如何回答問題,應該保留被告人回答問題的原始表達狀態,不宜有專業修飾,過猶不及。庭審為了調查清楚事實以便準確適用法律做出盡可能精確量刑,實現罪責刑相適應。
既要多方面深入輔導被告人應對庭審可能遇到的挑戰,提高其對專業問題的理解力與思考力,又要守拙,保留被告人回答問題的原生態,表達方式方法與其年齡、身份、職業、受教育程度、過往人生經驗相符,體現庭審表述的真實可信。
俗話說,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
這不是書本知識的總結,面對強勢的司法實踐以及千差萬別的常識認知與法律理解,理論顯得矯情而蒼白,經過百余刑事辯護案件的承辦經驗積累,一次次復雜疑難案件的力挽狂瀾的實戰,反復思考與歷練總結。
辯護律師的專業與敬業在庭審中,不單單體現個人庭審交叉提問調查能力、質證技能、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事實歸納能力、法理闡釋能力,從被告人在庭審中的態度與應對能力,也體現辯護律師的功底與專業指導能力。
庭審中的每一個提問和聆聽,都是為了穩定和強化辯護意見立論與動搖對方意見的不足,不是華麗庭審秀,而是一場場披荊斬棘的真理追問。
關系到被告人的生命與自由,也關系到律師個人的專業聲譽,我們做的不單單是案件,承辦的是別人的人生與命運,同時也在一次次改寫自己的命運。
生命影響生命,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有其內在因果傳遞。
當辯護人走下辯護席,聽得見來自審判席與公訴人席位以及旁聽席無聲的掌聲,那是辯護人的榮耀時刻,審判庭因你的專業風采而大放異彩!這種來源于現場的自信光芒,是任何金錢與外在虛名都不可比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