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叉式氣動執行機構的撥叉盤使扭矩轉換的杠桿更大,傳統齒輪齒條式氣動執行機構小齒輪的半徑轉換為對應的扭矩杠桿相對較小。在執行器開啟的過程中,撥叉式執行機構在軸轉動0°、45°、90°輸出的力矩成線性,分別是輸出力矩的100%、50%、100%,而齒輪齒條式執行器輸出力矩成直線,整個開啟過程都是一樣的。在撥叉式氣動執行機構運作時,輸出力扭能隨角度改變而改變,而且在閥門開啟或關閉位置,力矩輸出值至大,這正好與閥門的啟閉規律相符。相比齒輪齒條式執行機構,撥叉式氣動執行機構更能節省力矩,因為齒輪齒條式執行機構的力矩是恒定。撥叉式氣動執行機構體積小,重量輕、便于安裝。化工分體式執行機構原理
撥叉式氣動執行器采用“雙活塞-撥叉式變扭矩”傳動結構,通過壓縮空氣驅動活塞直線運動,帶動撥叉盤將直線運動轉換為旋轉運動,使得輸出力矩隨角度的改變而改變,從而控制閥門的90°轉角開關或調節。其關鍵組件包括:氣缸模塊:雙活塞設計,分體式結構便于制造大尺寸缸體,適應高扭矩需求。撥叉盤:將活塞的直線運動轉化為輸出軸的旋轉運動,部分型號采用對稱或傾斜式設計以優化扭矩曲線。輸出軸:符合國際標準,可直接連接閥門閥桿。化工撥叉式執行器設備某些特殊應用場景可能要求電動執行機構具備防爆性能以確保安全運行。
閥門執行機構的多樣化驅動方式是其適應各種復雜工況的關鍵。不同的工況對能源類型有著不同的要求,而閥門執行機構支持電動、氣動、液動等多種能源類型,這就為其在眾多領域的廣泛應用奠定了基礎。電動執行機構依靠電力驅動,這種方式通常適用于對控制精度要求較高的場合。例如在一些高精度的電子芯片制造車間,對于潔凈室內的氣體流量控制要求極高,電動執行機構能夠憑借其穩定的電力供應和精確的控制能力,滿足這種嚴苛的生產環境需求。氣動執行機構則是利用壓縮空氣作為動力源,它的比較大優勢在于響應速度快。在一些需要快速反應的系統中,如某些自動化的沖壓設備生產線,當需要瞬間改變閥門狀態來控制氣體或液體的流動時,氣動執行機構能夠迅速地完成動作。液動執行機構以液壓油為動力,其輸出力矩較大。在大型水利工程中的水閘控制,或者重型機械制造中的大型液壓系統中,液動執行機構能夠輕松應對高壓大口徑閥門的控制需求,因為它能夠提供足夠大的力量來驅動這些大型閥門的開閉。
在水處理廠和供水系統中,各種閥門的準確控制是保證水質和水量的關鍵。例如蝶閥和閘閥,它們在水流的控制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電動執行機構就像是這些閥門的智能控制器,負責它們的啟閉以及流量調節。在污水處理環節,情況更為復雜。污水處理是一個多步驟的過程,包括過濾、消毒等多個工序,每個工序都需要精確的控制才能確保處理后的水質達到排放標準。電動執行機構在這里通過與傳感器的聯動實現了水質參數的動態調節。傳感器可以實時監測水質的各種參數,如酸堿度、溶解氧等,然后將這些數據反饋給控制系統,控制系統根據預設的標準,通過電動執行機構對相關閥門進行調節。這樣的自動化運行方式,不僅提高了污水處理的效率,還能根據污水的實際情況進行靈活調整,確保處理效果的穩定性。電動執行機構的設計必須考慮到空間限制,一體化緊湊型結構有助于節省安裝空間。
根據使用環境確定合適的防爆認證(如Exd II CT4)是確保電動執行機構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措施。 在化工、油氣等危險場景中,由于存在易燃易爆的氣體或粉塵,一旦發生電氣火花,就可能引發嚴重的危險事故。所以,在這些場景下使用的電動執行機構必須具備防爆設計。防爆認證等級如Exd II CT4,這個等級標準詳細規定了執行機構在不同危險環境中的防爆性能要求。例如,“Ex”表示防爆標志,“d”表示隔爆型,這種類型的執行機構能夠將內部可能產生的危險限制在一個密封的外殼內,防止傳播到周圍環境;“II”表示適用于除煤礦瓦斯氣體之外的其他危險性氣體環境;“C”表示可用于氫氣、乙炔等危險程度較高的可燃性氣體;“T4”表示設備的表面溫度不超過135℃。這一系列的規定就像一個嚴格的安全標準,確保電動執行機構在危險環境中不會成為引發危險的源頭。撥叉式氣動執行機構的設計考慮到空間限制,緊湊型結構有助于節省安裝空間。化工撥叉式執行器設備
撥叉式氣動執行機構單作用型依靠彈簧復位原理工作,而雙作用型則依賴于兩個方向上的氣壓驅動。化工分體式執行機構原理
電源與控制信號也是電動執行機構的關鍵技術參數。在不同的工業環境中,支持的電壓類型有所不同,常見的有AC220V、AC380V或者DC24V。這些電壓類型的選擇取決于具體的使用場景和設備要求。而輸入信號范圍同樣有著嚴格的規定,例如4 - 20mA、0 - 5V等。這就像不同的語言一樣,執行機構需要能夠準確識別這些信號,才能做出正確的動作。同時,反饋信號也有著相應的要求。反饋信號就像是執行機構給控制系統的回應,告訴系統自己是否按照指令準確地執行了操作,以便系統能夠及時調整指令或者做出其他決策。化工分體式執行機構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