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單位應當派人押運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的規定。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在易制毒化學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對運輸情況與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所載內容是否相符等情況進行檢查。交警、治安、禁毒、邊防等部門應當在交通重點路段和邊境地區等加強易制毒化學品運輸的檢查。第二十五條易制毒化學品運出地與運入地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情況通報制度。運出地負責審批或者備案的公安機關應當每季度末將辦理的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或者備案情況通報運入地同級公安機關,運入地同級公安機關應當核查貨物的實際運達情況后通報運出地公安機關。第四章監督檢查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對發現非法購銷和運輸行為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查處。公安機關在進行易制毒化學品監督檢查時,可以依法查看現場、查閱和復制有關資料、記錄有關情況、扣押相關的證據材料和違法物品;必要時,可以臨時查封有關場所。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絕或者隱匿。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建立使用臺賬,并保存2年備查。廣西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
試行)》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等相關制度規范,**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領導責任,結合實際細化排查標準,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以下簡稱化工園區),組織實施**化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類建立完善安全風險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區分“紅、橙、黃、藍”四級安全風險,突出一、二級重大危險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業,按照“一企一策”、“一園一策”原則,實施*嚴格的治理整頓。制定實施方案,深入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動。(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完善和推動落實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時修訂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修訂并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結合深化供給側結構性**,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條件的產能,有效防控風險。堅持全國“一盤棋”,嚴禁已淘汰落后產能異地落戶、辦廠進園,對違規批建、接收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三)嚴格標準規范。制定化工園區建設標準、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學制藥等安全生產標準,解決標準不一致問題。云南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系統促進信息化網絡化發展和提高人員素質的變革要點.分析和展望了基于物聯網環境下的實驗室安全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已經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344號公布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章總則**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第十一條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將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30日內報當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同時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第十三條**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購進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2年備查。第十四條購買、銷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分工以及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等方面建立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第三章運輸管理第十五條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運輸許可證或者進行備案:(一)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直轄市為跨市界)運輸的;。購買、銷售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報告上年的購買、銷售情況。
對材料不齊備需要補充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內容;對提供材料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運輸前向運出地的縣級公安備案。公安應當在收到備案材料的當日發給備案證明。第二十條負責審批的公安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核查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其中查驗購銷合同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示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核對是否相符;對營業執照和登記證書(或者成立批準文件),應當核查其生產范圍、經營范圍、使用范圍、證照有效期等內容。公安審查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實地核查:(一)申請人次申請的;(二)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三)對提供的申請材料有疑問的。第二十一條對許可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發給一次有效的運輸許可證,有效期1個月。對許可運輸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發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運輸許可證;對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的,發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對于領取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后6個月內按照規定運輸并保證運輸安全的,可以發給有效期12個月的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危險化學品特定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湖北智能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提出依托智能化平臺管理高校危險化學品的模式。廣西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
三)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的說明;(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縣級人民**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管理辦法由***公安部門制定。第四十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查驗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對持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按照許可證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禁止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第四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銷售記錄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后5日內。廣西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