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建立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監管系統,綜合利用電子標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生產、貯存、運輸、使用、經營、廢棄處置等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實現危險化學品來源可循、去向可溯、狀態可控,做到企業、監管部門、執法部門及應急救援部門之間互聯互通。將安全生產行政處罰信息統一納入監管執法信息化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取代層層備案。加強化工危險工藝本質安全、大型儲罐安全保障、化工園區安全一體化風險防控等技術及裝備研發。推進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平臺建設,實現對園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基礎設施實時風險監控預警。加快建成應急管理部門與轄區內化工園區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聯網的遠程監控系統。(十一)加強人才培養。實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將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作為高危行業領域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點群體。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必須具有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一定實踐經驗,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至少要具備中級及以上化工技術職稱或化工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新招崗位從業人員必須具有化工職業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學歷并接受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好奇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如何優化?南京駿飛科技有辦法。遼寧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
第二十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第二十一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第二十二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浙江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不知咋選危險化學品管控軟件?南京駿飛科技給你答案!
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除外,下同),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前款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公安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第三十條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二)有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三)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四)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第三十一條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4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三)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適裝證書的船舶,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四)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承運人違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單船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數量的限制性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五)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或者未與飲用水取水口保持國家規定的安全距離,或者未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六)托運人不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并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志的;(七)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托運人未添加或者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第八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的;(二)通過內河封閉水域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讓管理變得更輕松!
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2020年2月,辦公廳、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為深刻吸取一些地區發生的重特大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統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發生,有效維護生命財產安全,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以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戰略布局,堅持總體安全觀,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防控系統性安全風險為重點,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加強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精細治理,著力解決基礎性、源頭性、瓶頸性問題,加快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安全發展水平,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環境。二、強化安全風險管控(一)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等相關制度規范。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和治理。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這是完成高校教學與科研任務的必需.,從建立嚴格的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廣西學校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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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向未經許可違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八十四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一)向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二)不按照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三)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個人購買劇毒化學品。遼寧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