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出許可的品種、數量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三)銷售、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交易情況、不按規定保存交易記錄或者不如實、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備案銷售情況的;(四)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后未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五)除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以及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外,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的;(六)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或者不按時報告易制毒化學品年度經銷和庫存情況的。第三十七條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監督檢查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應當許可而不許可、不應當許可而濫許可,不依法受理備案,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想深入了解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告訴你。云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
或者未為運輸船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的;(二)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的;(三)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進出內河港口,未將有關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并經其同意的;(四)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裝卸或者停泊,未懸掛**的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規定顯示**信號,或者未按照規定申請引航的。未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經其同意,在港口內進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過駁作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的規定處罰。第九十三條偽造、變造或者出租、出借、轉讓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分別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偽造、變造或者出租、出借、轉讓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許可證的,分別由相關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福建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危險化學品管控系統,為安全管理增添保障。
對購買單位提供的申請材料有疑問的。第八條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公安機關受理備案后,應當于當日出具購買備案證明。自用一次性購買5公斤以下且年用量50公斤以下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第九條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對備案后1年內無違規行為的單位,可以發給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有效期6個月。對個人購買的,只辦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第十條經營單位銷售類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當查驗購買許可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對委托的,還應當查驗購買人持有的委托文書。委托文書應當載明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雙方情況、委托購買的品種、數量等事項。經營單位在查驗無誤、留存前兩款規定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后,方可出售類易制毒化學品;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經營單位在查驗購買方提供的許可證和身份證明時,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的,可以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核查。公安機關應當當場予以核查,對于不能當場核實的,應當于3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經營單位。
二)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三)對提供的申請材料有疑問的。第二十一條對許可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發給一次有效的運輸許可證,有效期1個月。對許可運輸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發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運輸許可證;對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的,發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對于領取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后6個月內按照規定運輸并保證運輸安全的,可以發給有效期12個月的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第二十二條承運人接受貨主委托運輸,對應當憑證運輸的,應當查驗貨主提供的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并查驗所運貨物與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載明的易制毒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等情況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承運。承運人查驗貨主提供的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時,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的,可以請當地人民**公安機關協助核查。公安機關應當當場予以核查,對于不能當場核實的,應當于3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承運人。第二十三條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時,運輸車輛應當在明顯部位張貼易制毒化學品標識;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應當由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應當憑證運輸的,運輸人員應當自啟運起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軟件,效果超贊!
六)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或者不按時報告易制毒化學品年度經銷和庫存情況的。第三十七條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接受公安監督檢查的,公安應當責令其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公安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應當許可而不許可、不應當許可而濫許可,不依法受理備案,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九條公安實施本章處罰,同時應當由其他行政主管實施處罰的,應當通報其他行政處理。第六章附則第四十條本辦法所稱“經營單位”,是指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的經銷單位和經銷自產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單位。第四十一條本辦法所稱“運輸”。南京駿飛科技危險化學品軟件定制,為你專屬打造管理方案。湖北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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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已經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344號公布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章總則**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云南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