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4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等國家標準。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要按照國家標準嚴格查驗,按要求保留校服樣品,采購的校服必須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校服選用方式、流程等需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統一采購校服的地方,采購方案需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采購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要求,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時清理廢除本部門現有校服選用采購管理相關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和行政壟斷等內容,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堅持自愿原則,規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堅持自愿原則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各方主體、規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門為管理主體。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校服工作的統籌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校服備案,就選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一站式服務,讓校服管理無憂!天津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
采取多種措施減免校服費用或無償提供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供貨企業按一定比例向特殊群體學生無償提供校服,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五、強化監督管理(一)完善監督備案制度。校服采購應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做好采購各環節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采購申請、征求意見函、采購方案、采購合同、過程性資料、采購結果等。所有檔案資料存檔備查。(二)制定著裝管理制度。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明確管理要求,把校服作為一項重要的教育資源,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發揮校服校園文化建設作用,助力提升中小學生素質教育。要以人為本,具體可操作,確保面向全體學生可執行,面向全體老師可管理。(三)建立內部約束制度。各地各校要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要將校服管理工作列為學校督促檢查內容之一,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的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收取回扣等違規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六、建立聯動機制各地應建立由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緊密配合的部門聯動機制,分工合作。 寧夏學校校服管理平臺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管理更規范,更安全,更便捷,共創和諧美好的教育環境!
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采購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采購單位應要求校服供貨企業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學校和校服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評標的依據。推動采購綠色低碳認證標識的校服,積極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務長效機制。
選用組織從中篩選出的3家企業。4.選用組織選取合適比例的學生(低齡段學生可由家長協同)、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當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2000人以上學校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5.選用組織制作、發放投票資料,組織評定組進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得票者確定為供貨企業(實際投票人員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人員總數的80%,供貨企業得票數應當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如參評企業得票數均未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則由得票數排前兩位的企業進入第二輪投票,得票數超過投票數一半的確定為供貨企業)。(三)校服選用組織確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公開征集校服款式。2.企業準備樣衣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3.選用組織選取合適比例的學生(低齡段學生可由家長協同)、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當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2000人以上學校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4.選用組織制作、發放投票資料,組織評定組進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 校服備案,就選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品質保證,服務至上,家校共筑美好校園。
此外,平臺還提供校服試穿和退換貨服務,讓家長和學生們在購買前能夠充分了解校服的品質和舒適度。這種質量保障措施,讓家長們更加放心地為孩子們選擇校服。家校合作是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的關鍵。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致力于搭建家校共育的橋梁,通過平臺,家長可以實時了解校服信息,包括款式、價格、庫存等,同時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學校則能夠及時反饋處理,共同推動校服管理的改進與完善。這種雙向溝通、攜手共進的合作模式,不僅增強了家校之間的信任與合作,更讓孩子們在更加和諧、美好的校服環境中健康成長。校服被形象地稱為中小學生的“第二層皮膚”。廣東中小學校服備案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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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款校服可穿至畢業。(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校服采購要依法依規按照規范流程(詳見附件)進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內容包括:供應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及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三、確保校服質量(一)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參考T/HEEIA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學生校服采購與驗收規范》團體標準,并在采購需求、采購合同、檢測驗收中明確。嚴禁采購低于國家標準的校服。(二)嚴格執行“明標識”。校服供應和驗收應確保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具體內容包括:產品號型或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方法;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執行的產品標準;安全類別;使用和貯藏注意事項(非必要)。每件校服應在側縫處縫制包含項內容的耐久性標簽,應在合格證上體現以上所有內容,并以吊牌、資料或包裝袋等形式提供。嚴禁衣領處縫制任何標簽。(三)嚴格執行質量檢驗。 天津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