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的進出口管理,依照有關對外貿易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進口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第九十九條公眾發現、撿拾的無主危險化學品,由公安機關接收。公安機關接收或者有關部門依法沒收的危險化學品,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交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其認定的專業單位進行處理,或者交由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處理所需費用由國家財政負擔。**百條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對該化學品的物理危險性、環境危害性、毒理特性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需要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依照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百零一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應當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南京駿飛科技打造的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你還不趕緊瞧瞧?西藏中小學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
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并輸入計算機系統。第四十二條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出借、轉讓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因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等確需轉讓的,應當向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轉讓,并在轉讓后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報告。第五章運輸安全第四十三條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第四十四條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具體辦法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應當遵守安全作業標準、規程和制度,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北京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系統選擇南京駿飛危險化學品管理軟件,為學校?;钒踩芾韼砀咝逝c保障!
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范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未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的,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規定處罰。第七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銷售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未經檢驗合格的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第八十條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相關許可證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重復使用前不進行檢查的;。
公安部《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章總則條為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范購銷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行為,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于制造,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安部是全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h級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機關負責本轄區內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安機關禁毒部門應當設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專門機構,縣級人民公安機關應當設專門人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或者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章購銷管理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取得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第四條個人不得購買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 還在找合適的危險化學品監管系統?南京駿飛科技滿足你。
第八十三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向未經許可違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八十四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一)向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二)不按照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三)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個人購買劇毒化學品。智能時代,南京駿飛危險化學品管控軟件助力學校,實現?;饭芾淼闹悄芑c精細化!江蘇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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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設置明顯的標志。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范設施。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其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第二十七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依照規定處置的,應當責令其立即處置。第三章使用安全第二十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第二十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西藏中小學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