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校服選用組織確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貨企業模式。校服選用模式確定后,要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和社會公開。五、選用采購實施要求不論采用何種校服選用模式,均不得對潛在校服供貨企業的企業資格和評分標準等方面設置歧視性條件。例如要求供貨企業必須為本地企業,或要求企業在當地設置工廠、納稅等。(一)選用組織委托第三方采購代理機構公開采購確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和采購代理機構溝通選用需求、注意事項、質量要求、限價、服務要求等事項,并由學校和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合同。2.選用組織審查采購代理機構制作的采購文件,確認無誤后,由采購代理機構發布采購公告。3.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采購評審工作。4.采購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齊全。(二)選用組織自主確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制訂校服采購方案,在專業采購平臺、學校或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公眾號、學校公告欄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采購信息。2.選用組織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3.報名企業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說明。 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是學校校服管理的智能小助手,超好用!山西學校校服軟件研發
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陜西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校服管理軟件,有效提升校服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輕松管理校服!
協調相關部門強化監管,監督招標過程、企業信譽、售后服務和校服質量。校服選用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在該時段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二是以學校為使用主體。校服訂制與購買,由學校自行組織,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購買;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數,堅決避免化、化現象,堅決避免增加家庭經濟負擔。三是以家委會為選購主體。建立以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吸納學生、家長、教師等共同組成的校服選用組織,由校服選用組織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決定本校是否選用、選用樣式、價格范圍等。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采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要制定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采用采購的地區,要按照相關法律做好招投標工作。四是以全社會為監督主體。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家長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實行“雙送檢”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樣檢測報告必須進行公示,及時告知全體學生和家長。四、加強全程監管,強化選用紀律各地要加強校服工作監督管理。
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為扎實推進全省教育系統******和清廉學校建設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在校服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明確職責分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管理、協調推進本地區校服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校服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細化工作舉措,明確具體職責,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指導和監督。協同市場監管部門不定期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確保校服供應安全有序。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校服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和市場上發現的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銷售單位,及時公布抽查、查處結果并向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中小學校承擔校服選用采購管理的主體責任。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關制度。學校校服軟件定制,深度融合學校需求,定制專屬的校服管理解決方案!
5.考察供貨企業。企業根據采購公告提供相關資料,選購單位對其資格性及資料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并做好深度調研。可實地考察校服生產企業資質、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夯實采購工作基礎。為保證公正性、競爭性,參與企業不少于3家。6.確定供貨企業。選購單位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按照確定的采購方式組織評審,確定供貨企業。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防止校服企業低于成本報價中標或為降低成本質量。建立樣衣封存制度。邀請經考察符合條件的供貨企業到指定地點或通過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進行樣衣展示、說明。選購單位不得指定供貨企業。7.簽訂供貨合同。選購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與確定的供貨企業簽訂合同,合同應包括執行標準、質量、價格、數量、品質鑒定、樣衣封存、服務和違約等條款。家長付費購買校服的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簽訂校服采購合同。8.嚴格供應驗收。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臺賬”和“明標識”制度。供貨企業提供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選購單位可依據T/SCZXXHQ001《校服(園服)采購與驗收規范》進行驗收。校服軟件定制,滿足學校個性化需求,打造專屬的校服管理系統,超實用!遼寧中小學校服軟件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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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家長收取平臺服務費用。(四)規范收費管理。家長購買模式原則上按代收費管理執行,根據廣東省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堅持非營利和自愿原則代收校服費用,可由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校服費按代收費管理,收取的校服費使用往來票據,代收費用由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收入或截留、挪用、擠占,不得營利或收取各種形式返傭;不得委托家長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也可采取由家長自行向供貨企業支付購買的方式。市場購買模式按照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校服選用采購辦法采購,由家長自行完成購買,并按相關約定進行費用支付。財政支付模式的地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校服采購工作。四、強化監督管理,加強服務保障(一)加強日常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指導和監督,對不按規范流程進行校服選購的要提出處理意見,并責令整改。及時反映有關校服質量問題線索。定期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及其所屬纖檢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并定期向所轄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名單,明確不得向其采購校服。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 山西學校校服軟件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