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進行公布。二、征集家長采購意向將班子集體決策的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在校生家長征求意見,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長同意后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三、組建校服選用“家長采購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長同意后,成立由管理人員、家長或家長會、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購買校服學生的班級每班家長不得少于1人,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選用設立組長(召集人)1名,副組長或監督員2名,—11—組長應有高度責任感、較強協調能力和水平。組長人選由推薦,管理人員可作為組長人選。組長應對進入選用的人員進行培訓,明確選用的職責任務。選用實行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議決策應形成會議紀要。四、確定校服選用方式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四種:一是選用按照流程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二是選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供貨企業。三是“多校聯合、一校為主”的方式開展校服招標采購。四是校服選用確定校服款式后由市場自由生產和購銷模式。采用哪種選用模式。 校服管理軟件,輕松應對校服管理中的大小事務,讓管理無后顧之憂!云南校服信息管理系統
附件浙江省中小學生校服采購流程指引一、學校集體決策學校應當將校服選用采購工作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在與家長委員會或家長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集體決策,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采購年級、款式、套數、件數、質量要求、限價、供貨企業服務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啟動家長采購意向征集。二、征集采購意向面向學生家長征集采購意向,在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學生家長同意后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家長表決結果要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開。三、組建選用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新建校除外),具體負責校服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校服選用組織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議決策應當形成會議紀要。四、確定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組織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式確定校服供貨企業,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3種:一是校服選用組織委托第三方采購代理機構公開采購確定供貨企業模式;二是校服選用組織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模式。 遼寧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學校校服軟件研發,不斷探索新技術,為校服管理帶來更多可能!
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學校、校服生產企業等共同做好校服管理與服務工作。4.各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統一領導、統籌管理、組織協調本區校服管理工作,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具體職責,建立健全屬地校服管理制度,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全流程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完善區級部門間協同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定期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5.中小學校要嚴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將校服管理作為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關制度,加強中小學生著裝禮儀規范教育,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6.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為校服生產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加強對校服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及時公布并向教育部門通報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依法查處涉及校服安全和質量的違法行為。三、強化選用管理7.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本意見制定本區校服管理和采購辦法,按照學生自愿原則,明確校服工作管理和選用采購的責任主體及工作職責,制定本區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校服管理系統,實現校服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提升管理質量!
校服選用采購每三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采購單位要做好市場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為招投標工作夯實基礎。公示校服選用采購情況(包括供應商、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采取合適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各環節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并將采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代收費購買校服的地區,依據《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規范流程》和《中小學生校服采購合同(示范文本)》(見附件1、2),全程公開采購過程,采購程序做到公開透明、可追溯。財政資金支付費用的地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校服采購工作。5.規范收費管理。學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發展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秘財〔2023〕41號)要求,堅持非營利和自愿原則代收校服費用,所代收校服費由學校按規定全部轉交供應商,不得計入學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代收取校服費用;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代收校服費用資金。6.落實關愛幫扶。 引導規范著裝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明確管理要求。河北校服備案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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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須征求所有有校服購買意向的家長意見(須由校服選用投票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校服選用模式。校服選用模式確定后,要及時將采購方案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五、展示確定供貨企業不論采用何種選用模式,均不得對參加展示展評的校服企業資格和評分標準等方面設置歧視性條件,如要求供貨企業必須為本地企業,或要求企業在當地設廠、納稅等。(一)選用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制定校服采購方案和采購信息,在采購平臺、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公告欄、家校聯—12—系群等多渠道上公開發布,并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2.選用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等信息,并從中篩選出的2-3家企業。3.選用通知篩選出的2-3家企業。準備質量合格的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說明。4.選用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1000人以上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5.選用制作、發放家長投票資料。 云南校服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