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相關部門強化監管,監督招標過程、企業信譽、售后服務和校服質量。校服選用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初中階段、高中階段),在該時段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二是以學校為使用主體。校服訂制與購買,由學校自行組織,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購買;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原則,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數,堅決避免化、化現象,堅決避免增加家庭經濟負擔。三是以家委會為選購主體。建立以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吸納學生、家長、教師等共同組成的校服選用組織,由校服選用組織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決定本校是否選用、選用樣式、價格范圍等。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采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要制定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采用采購的地區,要按照相關法律做好招投標工作。四是以全社會為監督主體。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暢通學校、家長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實行“雙送檢”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樣檢測報告必須進行公示,及時告知全體學生和家長。四、加強全程監管,強化選用紀律各地要加強校服工作監督管理。 選擇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為學校校服管理帶來便捷,提升工作效率!北京中小學校服備案平臺
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驗收程序,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立即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實行“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實行“黑名單”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按照我省年度部門聯合監管計劃開展中小學生校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將進行通報。學校不得向“黑名單”企業采購校服。五、做好服務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采購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采購單位應要求校服供貨企業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江蘇中小學校服備案系統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快速登記,準確統計,校服信息一目了然!
17.要培育踐行綠色環保節約理念,探索學生校服循環使用模式,創新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厲行勤儉節約,減少資源浪費。18.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學校要對家庭貧困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七、強化監督問責19.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區中小學校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職、違反程序進行校服選購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嚴肅追責問責;對統一購買、接收校服的采購單位在接收校服時,未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或對由供貨企業直接供貨至采購單位未盡到提醒驗貨義務,導致學生購買到質量不合格校服產品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指導學校建立校服質量問題報告制度,發現校服質量問題,時間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妥善處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對有質量問題的校服進行調查處理。加強與師生家長聯系,準確、及時、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相關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20.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暢通校服意見反映渠道,及時核實處理師生和家長反映的問題。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校服企業,并作為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校服采購簽訂合同購貨期一般不得超過3年,合同到期,原則上要重新開展采購,不得自行續簽合同。(四)落實保障措施。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條件成熟的地區,可通過財政采購的方式,為學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中標的校服生產企業按一定比例向的貧困學生無償提供校服,鼓勵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助學生校服。(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校要加強校服管理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適時管理人員、教師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訓。采取召開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對家長和學生開展校服管理政策宣傳;通過新媒介、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宣傳和解讀校服管理政策。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及時宣傳推廣,積極發揮示范作用。(六)嚴格責任追究。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為校服管理提供便捷的信息處理通道!
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供貨企業。規模較小的學校可以由所有相關家長投票,規模較大的學校可以由評定組織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按規范流程確定供貨企業。上述工作環節要形成會議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公開。6.公示采購結果。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向所有相關家長公示采購結果,包括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公示渠道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7.簽訂采購合同。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校服納入代收費項目的地區,學校設置代收代付專款專戶,專款**,并及時公開財務收支情況。8.校服檢查驗收。堅持執行“雙送檢”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對同一批次校服實行兩次檢測,在校服生產前對面料抽樣進行送檢,檢驗合格后再生產;校服生產完成后對成品再次進行抽檢,抽檢合格后再使用。重點查驗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南京駿飛科技的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輕松實現校服信息高效登記與管理!海南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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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進行公布。二、征集家長采購意向將班子集體決策的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在校生家長征求意見,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長同意后方可進入選用采購環節。三、組建校服選用“家長采購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長同意后,成立由管理人員、家長或家長會、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購買校服學生的班級每班家長不得少于1人,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選用設立組長(召集人)1名,副組長或監督員2名,—11—組長應有高度責任感、較強協調能力和水平。組長人選由推薦,管理人員可作為組長人選。組長應對進入選用的人員進行培訓,明確選用的職責任務。選用實行自主決策、民主協商,遇到分歧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每次商討會議決策應形成會議紀要。四、確定校服選用方式校服選用模式有以下四種:一是選用按照流程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二是選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確定供貨企業。三是“多校聯合、一校為主”的方式開展校服招標采購。四是校服選用確定校服款式后由市場自由生產和購銷模式。采用哪種選用模式。 北京中小學校服備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