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高效處理校服信息,優化學校管理資源!廣東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格依法做好整改、處罰、復查等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采購單位3年內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督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讓更多的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六、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學校要落實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的教育職責,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結合起來,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啟迪培養中小學生社會成員意識、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湖北校服管理軟件校服備案系統,安全穩定,為校服備案信息提供可靠的存儲和管理環境!
5.考察供貨企業。企業根據采購公告提供相關資料,選購單位對其資格性及資料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并做好深度調研。可實地考察校服生產企業資質、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夯實采購工作基礎。為保證公正性、競爭性,參與企業不少于3家。6.確定供貨企業。選購單位堅持“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按照確定的采購方式組織評審,確定供貨企業。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防止校服企業低于成本報價中標或為降低成本質量。建立樣衣封存制度。邀請經考察符合條件的供貨企業到指定地點或通過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進行樣衣展示、說明。選購單位不得指定供貨企業。7.簽訂供貨合同。選購單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與確定的供貨企業簽訂合同,合同應包括執行標準、質量、價格、數量、品質鑒定、樣衣封存、服務和違約等條款。家長付費購買校服的由學校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簽訂校服采購合同。8.嚴格供應驗收。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臺賬”和“明標識”制度。供貨企業提供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選購單位可依據T/SCZXXHQ001《校服(園服)采購與驗收規范》進行驗收。
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切實保障校服工作高質量發展,市教委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二、起草依據1.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2.教育部《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三、起草過程參考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江西省、四川省、黑龍江省、河南省等兄弟省市校服管理意見,在前期調研了解全市中小學校服管理情況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起草形成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先后兩次在全市16區(含經開和燕山)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征求意見,同時在委內相關處室也征求了意見,并進行了修改完善。四、主要內容《意見》包括切實提高站位、嚴格履行職責、強化選用管理、規范采購流程、嚴格質量監管、遵循市場原則、強化監督問責等八大部分,共22條內容。部分:切實提高站位。明確加強校服規范管理,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現實需要,也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手段。第二部分:嚴格履行職責。 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為校服管理提供便捷的信息處理通道!
對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學校在校服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分別進行了梳理細化。有利于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新格局。第三部分:強化選用管理。明確規定,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本意見制定本區校服管理和采購辦法;中小學校要堅持自愿購買原則,加強校服選用。第四部分:規范采購流程。明確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區實際,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明確中小學校承擔校服管理主體責任,做好校服選用采購的組織實施工作。第五部分:嚴格質量監管。為確保校服安全與質量,提出校服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嚴格執行“明標識”制度;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校服問題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等。第六部分:強化聯動協作。明確各區應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的部門聯動機制,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的作用。第七部分:強化監督問責。明確對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校服生產企業等的監督問責內容。第八部分:加強服務保障。明確各區教育行政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努力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校服管理軟件,功能豐富多樣,輕松應對校服管理中的各種問題,超好用!寧夏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
引導規范著裝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明確管理要求。廣東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
17.要培育踐行綠色環保節約理念,探索學生校服循環使用模式,創新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厲行勤儉節約,減少資源浪費。18.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學校要對家庭貧困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七、強化監督問責19.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區中小學校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職、違反程序進行校服選購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嚴肅追責問責;對統一購買、接收校服的采購單位在接收校服時,未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或對由供貨企業直接供貨至采購單位未盡到提醒驗貨義務,導致學生購買到質量不合格校服產品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指導學校建立校服質量問題報告制度,發現校服質量問題,時間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妥善處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對有質量問題的校服進行調查處理。加強與師生家長聯系,準確、及時、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相關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20.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廣東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