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美學價值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面:印章的藝術美和印章的材質美。印藝之美則可分化成四個部分:印文、印款、印譜以及印飾。鑒賞印章文字,先要把握藝術表現(xiàn)手法的特征,如書法、章法、刀法,再要體會印文內容中蘊含的情趣、意味,綜合起來細細品鑒、慢慢欣賞。歷代諸如文學家、詩人、書畫家都對印章情有獨鐘,許多印人同時也兼工詩書畫,他們常常取用一些警世恒言,或詩詞佳句作為印章內容,以作為空閑之用。當我們看到這類語句時,往往饒有興趣,自身種下善根。印章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fā)揮這一作用,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書、印相映成趣,不但使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布局上的不足,對作品起到穩(wěn)定平衡的作用。印章的種類其中之一是姓名章:姓名章是題款署名用章。書法、章法、刀法,再要體會印文內容中蘊含的情趣、意味,綜合起來細細品鑒。山東篆刻印章
在漢字書法中,篆書由于具備很強的裝飾性成為印章藝術的主體至今不衰。但秦漢以后,隨著書體的演變篆書已不是印章使用的的書體。除了唐宋的隸楷印章和元代的押字,在魏晉時代就出現(xiàn)了隸楷入印的先例。清以來的篆刻家亦好嘗試以今體(隸、楷、行草)入印,其中不乏佳作。由此使我們認識到,印章藝術的體現(xiàn)并不限于某一書體的使用,關鍵在于章法、書法、刀法的高度運用能力。齋館印:古人常為自己的居室,書齋命名,并常以之制成印章。唐李沁有“端居室”一印,約為此類印章的早者。陜西倚天齋印章品牌清代百官印等級區(qū)分同樣十分嚴格,印章普遍有所增大。
傳世的古代璽印,多數(shù)出于古城廢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中戰(zhàn)敗者流亡時所遺棄,也有在中殉職者遺棄在戰(zhàn)場上的,而當時的慣例,凡在戰(zhàn)場上虜獲的印章必須上交,而官吏遷職、死后也須脫解印綬上交。其它有不少如官職連姓名的,以及吉語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實品。其它在戰(zhàn)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我們現(xiàn)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早的印章大多是戰(zhàn)國古璽。印文筆畫細如毫發(fā),都出于鑄造。白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
花押印又稱"押字",興于宋,盛于元,故又稱"元押"。元押多為長方,一般上刻楷書姓氏,下刻八思巴文或花押。從實用意義上說歷代印章大都有防辨?zhèn)蔚淖饔茫鳛閭€人任意書寫,變化出來的"押字"(有些已不是一種文字,只作為個人記號),自然就更難以摹仿而達到防偽的效果,因而這種押字一直沿用到明清時代。封泥又叫做"泥封",它不是印章,而是古代用印的遺跡──蓋有古代印章的干燥堅硬的泥團──保留下來的珍貴實物。由于原印是陰文,鈐在泥上便成了陽文,其邊為泥面,所以形成四周不等的寬邊。封泥的使用自戰(zhàn)國直至漢魏,直到晉以后紙張、絹帛逐漸代替了竹木簡書信的來往,才有可能不使用封泥。后世的篆刻家從這些珍貴的封泥拓片中得到借鑒,用以入印。一幅作品鈐用大小不一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wěn)。
鈐印,要慎視位置。一幅作品,總有虛實、疏密之處。密處不夠緊湊,可用印章補之;疏處如覺空蕩,可借印章充實,宛如挪動小小的“秤砣”,使畫面均衡熨貼。款尾姓名、字號章的位置要安排精到,若題款下留有空白,則鈐在署款之下;若無空白,宜左不宜右。款尾印章要保持適當間隔,既忌擁擠,亦防松散。一幅作品同時鈐用引首章和壓角章,忌排放在一邊。壓角章宜放在左下角,與引首章成對角之勢。一枚精美的印章,如果沒有質地細膩厚重光潔的印泥,就不能將其風神充分地顯現(xiàn)出來,效果就會大為遜色。一般說,大字多用殷紅印泥。小字多用朱紅印泥。尤其在字帖黑底上鈐印,則必須用朱紅印泥。值得我們細加品鑒和賞析。唐初印章鈕式從隋代接近漢魏的鼻鈕向宋以后的橛鈕又跨進了一步,鼻鈕升高,鈕穿漸向豎長方形發(fā)展。湖北倚天齋印章
避免頭重腳輕之弊。倘屬幾人合作,幾人印章大小亦應相當。山東篆刻印章
走過你征我伐、割據多如牛毛的南北朝,歷史終于又一次掙脫窄狹的瓶頸,豁然開朗。但古代印章藝術并未隨歷史的前進而再度輝煌。以典淳平正的繆篆為基礎的秦漢印風在勁吹印壇800年后,終于退出歷史舞臺,九疊文主宰了公印,公印也因之喪失了管領印藝風的地位,幾百年在實用道路上機械盤曲,終為明清興起的文人篆刻的光焰所掩蓋。隋代繼秦代之后,開啟了中國古代印章制度與風格的又一新的歷史階段。這表現(xiàn)在如下幾個方面:首先,由于簡牘早已退出日常生活,紙張在公文等方面的普遍使用,公印不再局限于簡牘上所能取得的狹小平面,邊長從2.3厘米左右(秦漢一寸)猛然增大到5.4厘米左右(約合隋二寸)。由于印體加大,公印不像秦漢時代那樣刊刻職官名而發(fā)給官吏本人佩帶,而是轉為發(fā)給以官吏為的官署,完成了由職官印向官署印的轉變。公印不再佩帶而變?yōu)橄谎b,置諸衙署!山東篆刻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