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寧寶——監測團霧的“火眼金睛”。霧寧寶是為了應對道路風險30,解決高速公路團霧安全問題研發的技術成果,已完成科研測試,產品已經定型。團霧是受局部地區微氣候環境影響形成的小范圍濃霧,區域性強、預測預報難,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經常會導致能見度的突然變化,對交通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霧寧寶以其獨特的“防霧”優勢,為大幅度降低因團霧造成的交通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提供全新務實的解決方案。應用該成果,不但能實時監測和預警團霧,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而且能有效預防車輛追尾,減少因團霧造成的經濟損失。智能預警機特別是針對施工人員進場和撤場等安全防護較為薄弱階段,為施工安全多加了一道防線。廈門車寧寶廠家
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包括:信號燈、交通標志、路面標線、護欄、隔離柵、照明設備、視線誘導標、防眩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對于保障行車安全、減輕潛在事故程度,起著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設施系統應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護、交通誘導、隔離封閉、防止眩光等多種功能。道路交通標志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輔助標志。設置交通標志的目的是給道路通行人員提供確切的信息,保證交通安全暢通。高速公路上車速高,車道數多,標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雙鴨山車寧寶費用智能防闖入預警系統,可實時準確檢測并跟蹤作業現場所在車道上游300米范圍的車輛。
智能防闖入預警系統在系統默認智能預警模式下,可實時準確檢測并跟蹤作業現場所在車道上游300米范圍的車輛,當有車輛進入作業現場所在車道末端上游200米范圍且速度大于60公里/時(可自行設置)或壓線、S型行駛等可能威脅作業現場人員人身安全時,智能預警主機能即時向上述車輛發出有效定向聲波預警,并及時提醒上游車輛司機注意安全、變道行駛。如車輛變道行駛或減速至60公里/時以下行駛時,預警系統主機將自動關閉預警定向聲波(預警系統主機可自行設置檢測車道寬度、和車輛行駛速度)。該預警系統經現場測試,具有提前主動檢測、智能有效預警、便于移動、運行穩定等特點,可以應用于公司公路項目施工、運營維護、應急救援和交通事故處置等工作中,提前主動智能預警,有效防范作業現場上游車輛闖入作業區或撞擊作業車輛,同時為廣大作業人員爭取和預留寶貴的避讓時間,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針對施工人員進場和撤場等安全防護較為薄弱階段,為施工安全多加了一道防線。車道級智能雷達防闖入防撞擊主動預警技術設備的應用,將使公司道路現場作業安全防護由被動防護進入到主動預警的時代,實現了施工現場本質安全質的跨越。
交通事故現場防闖入預警系統在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時可以預防二次事故的發生,是保障現場警務人員生命安全的一道屏障。我公司自主研發的防闖入預警設備,使用簡單,只需將報警檢測圈從主設備上取下,放在事故現場的前端錐筒上即可。當車輛觸碰錐筒報警檢測圈發出無線報警信號,后端主設備及隨身警報器接收到報警信號,發出聲光及震動進行報警,提示現場警務人員及時避讓,避免發生意外。無線報警肩燈,用于接收報警檢測圈發出的報警信號,并發出連續的聲音和震動報警,提示執法人員佩戴著和附近的人,撤離事故現場。無線報警肩燈具有與警察肩燈相同的外觀和功能,也可以用于交通勤務、執法等,體積小、重量輕。肩燈背后有一個夾子,可以夾帶在肩章上,用于穩定,以保護佩帶著的安全。“路寧寶”創新要點:雷達監測、計算機算法分析,實時捕捉作業區上游子危險車輛;
智能防撞(防闖入)主動預警系統包括適于長期養護、中期養護的便攜式產品和適于車載的智能防撞產品。系統經由國內多條高速公路現場測試,具有提前主動檢測、智能有效預警、便于移動、運行穩定的特點。可普遍應用于高速公路工程養護、應急救援、交通事故處置等提前主動智能預警,有效防范作業現場上游車輛闖入作業區,同時為廣大作業人員爭取和預留寶貴的避讓時間,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本系統已獲得多項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多項發明專利業進入國家專利局實質性審查階段。本技術發明成果還可應用于各類特種交通車輛的主動預警與防護,為您量身訂制適合自身特點的智能安全預警系統。四川智能防撞防闖入主動預警系統廠家——江蘇博崴特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眉山霧寧寶
防闖入預警系統在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時可以預防二次事故的發生,是保障現場警務人員生命安全的一道屏障。廈門車寧寶廠家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但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只包括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廈門車寧寶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