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農業部受理除硫酸銨、尿素、硝酸磷肥、氯化鉀等免于登記和省級登記之外的微量元素肥料、緩釋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等肥料和土壤調理劑產品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農業部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復混(合)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有機肥料、床土調酸劑的肥料登記工作。不過,當前省級肥料登記管理工作有了不少改變,部分省份已取消肥料登記制度。江西省從2014年4月起將“省內復混肥、配方肥(不含葉面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登記證核發”下放至設區市農業主管部門實施管理。農藥登記的流程和費用?眉山微生物肥料登記流程是什么
農藥委托加工、分裝: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委托加工、分裝農藥的,委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受托人應當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委托人應當對委托加工、分裝的農藥質量負責。: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可為新農藥研制者和國內農藥生產企業。取得中國農藥登記證的境外企業不得作為農藥委托加工的委托人,不得委托國內農藥生產企業加工農藥。受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生產許可證。即須接受的委托加工為與其相應生產許可的劑型相一致的農藥制劑品種。: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可為新農藥研制者、國內農藥生產企業或是境外企業。受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生產許可證。即在其農藥生產許可范圍內承接農藥分裝委托。、分裝的農藥質量負責。委托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受托人加工、分裝農藥,或者委托加工、分裝假農藥、劣質農藥的,對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按照生產假農藥或生產劣質農藥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南充有機肥料登記續展和變更《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要求!
為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對部分肥料產品實施備案管理的通知》(農辦農[20]15號)要求,目前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組織開發的肥料備案系統已經正式上線運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農用氯化鉀鎂、農用硫酸鉀鎂、復混肥料、摻混肥料生產企業可從農業農村部網站種植業管理司子站的“肥料登記與備案”模塊登記肥料備案系統,提交產品信息后進行備案。已提前組織生產還未備案的生產企業,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備案。上述七種肥料產品具有肥料登記證且在有效期之內的,原登記證可以繼續使用,不用進行網上備案。原登記證超出有效期的需繼續生產此產品,必須進行網上備案。
農藥登記的辦證流程:1、配置成熟的的農藥樣品,2,省級農業主管部門進行封樣,3,安排產品化學,毒理,藥效,殘留,環境試驗,需網上備案。4,按農藥登記資料要求準好農藥登記資料,并網上申報,5上交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初審,6、報農業部終審。辦證周期:試驗周期約26個月根據產品不同有所差異,農業部審查時間9個月零20個工作日。辦證費用:每個產品試驗項目不盡相同,費用差異很大,制劑從10萬-100萬不等,新農藥更貴,原藥費用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四川有機肥登記、有機肥料登記代理、有機肥料證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適用范圍限于已取得農藥登記的產品擴大使用范圍登記,鼓勵開展聯合試驗。試驗要求:試驗點數;田間藥效試驗點不少于3個;殘留試驗點不少于4個;多個省(區、市)種植的作物,應在不同生態類型的省(區、市)開展試驗;只在1-2個省(區、市)局部種植的作物,可以在同一省(區、市)的不同區域開展試驗。試驗年限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藥效試驗可1年完成。資料要求:摘要;登記證復印件;核準標簽及標簽和說明書樣張;藥效:效益分析;申請登記作物及靶標生物概況;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對已登記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藥效試驗資料;室內生物活性資料(*對涉及新防治對象的產品);室內作物安全性報告(*對涉及新作物產品);田間小區藥效試驗報告;其他田間藥效試驗報告可以是申請作物和防治對象上的試驗報告,也可按照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藥效試驗群組化管理要求的同一群組的**作物和防治對象上的試驗報告。綜合評估報告;殘留:農藥殘留儲藏穩定性資料;殘留分析方法資料;農作物中農藥殘留試驗資料按照《農藥登記殘留試驗點數要求》,提交相應作物上的農藥殘留試驗資料,也可以根據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殘留試驗群組化管理要求。農藥登記、農藥登記代理、農藥登記證代辦-成都豐登廣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眉山微生物肥料登記流程是什么
肥料登記的分類:免于登記、省級備案、省級登記、部級備案、部級登記。眉山微生物肥料登記流程是什么
復肥品種和磷肥品種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2017年6月29日,《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國發〔2017〕34號)發布,化肥繼續由省級人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復肥和磷肥產品是明確列入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化肥產品。《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一)(復肥產品部分)》規定,復肥產品劃分為復合肥料、摻混肥料和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等3個單元。其中,復合肥料包括復合肥料、硝基復合肥料、緩釋復合肥料、控釋復合肥料、硫包衣緩釋復合肥料、脲醛緩釋復合肥料、穩定性復合肥料、無機包裹型復合肥料等。摻混肥料包括摻混肥料、緩釋摻混肥料、控釋摻混肥料、脲醛緩釋摻混肥料、穩定性摻混肥料、硫包衣緩釋摻混肥料、無機包裹型摻混肥料等。《化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二)(磷肥產品部分)》規定,磷肥產品劃分為4個單元,包括過磷酸鈣、鈣鎂磷肥、鈣鎂磷鉀肥和肥料級磷酸氫鈣。眉山微生物肥料登記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