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CIF的買方所需要熟知的義務:費用劃分,除規定外,買方必須支付自按照規定交貨時起的一切費用;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港為止的一切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契約應由賣方支付;及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在內的卸貨費,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契約應由賣方支付;及如買方未按照規定給予賣方通知,則自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貨物所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契約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契約項下之貨物為限;及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需要時從他國過境的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已包括在運輸契約中。很多外貿商,跨境電商賣家以及個人都比較喜歡通過國際空運的模式運輸貨物。海運CIF的賣方義務:規定貨物,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契約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南京物品國際空運市場報價
CIF班輪運輸:又叫定期船運輸,有以下特點: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著固定的航線和 港口 來往運輸,并按相對固定的運費率收取運費。因此,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點。由船方負責配載裝卸,裝卸費包括在運費中,船貨雙方也不計算滯期費和 速遣費。船貨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豁免,以船方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班輪承運貨物的品種、數量比較靈活,貨運質量較有保證。班輪運輸適用于成交量大、批次多的貨物運輸。上述特點說明,采用班輪運輸, 船方不再另外加收裝卸費,而是將裝卸費計算在運費中。由于按CIF術語成交的合同 是由賣方支付運費,同時也將裝卸費一并支付了。江蘇物品海運CIF電話國際空運具有快速、機動的特點。
CIF條款和CIP條款在國際海運中有什么區別呢?CIF指貨物自裝運港裝上船起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其他費用,且須對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風險提供貨物保險。CIP指賣方在雙方約定的地點向其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交貨,賣方負責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還須對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風險提供貨物保險。CIF和CIP二者都是由賣方簽訂運輸合同、保險合同,并支付運費、保費,且風險和費用的分界點相對分離。國際空運詢價要素有:品名(是否危險品)。
CIF術語的象征交貨問題:從交貨方式來看,CIF是一種典型的象征交貨。所謂象征交貨是針對實際交貨而言。指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并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可見,在象征交貨方式下,賣方是憑單交貨,買方是憑單付款。只要賣方如期向買方提交了合同規定的全套合格單據(名稱、內容和份數相符的單據),即使貨物在運輸途中損壞或滅失,買方也必須履行付款義務。反之,如果賣方提交的單據不符合要求,即使貨物完好無損地運達目的地,仍有權拒絕付款。但是,必須指出,按CIF術語成交,賣方履行其交單任務,只是得到買方付款的前提條件下,除此之外,他還必須履行交貨義務。如果賣方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要求,買方即使已經付款,仍然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向賣方提出索賠。如何計算海運費或空運費才能讓結果的CIF價格準確無誤不至于影響成交?
CIF術語的中譯名: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較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契約貨幣投保。國際空運以其迅捷、安全、準時的效率贏得了相當大的市場。江蘇物品海運CIF電話
海運CIF的買方義務:賣方必須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南京物品國際空運市場報價
海運CIF的相關知識:保險利益問題,根據規定,在CIF價格條件下由賣方購買保險。依風險承決定保險利益的原則,在貨物“交付第1承運人”或“越過船舷”前,風險依然在賣方,賣方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貨物“交付第1承運人”或“越過船舷”時起,縱然賣方依然持有提單,也不影響提單項下貨物的風險轉移,此時,賣方因不再承擔貨物的風險而喪失了對該貨物的保險利益。因此,賣方應在“交付第1承運人”或“越過船舷”前購買保險,否則,他將面臨著在轉讓保險契約的時候沒有保險利益的境況。南京物品國際空運市場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