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博崴特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砥礪前行,聚焦“公路養排作業安全的突出問題”展開技術攻關,開發了交通安全生產信息化保障系列產品。目前,企業已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專利三十余項,“路寧寶”、“車寧寶”和“霧寧寶”三大品牌產品被中國公路網、道路之家等媒體譽為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吉祥三寶”,產品已服務于國內近百余家企事業單位,遍及國內二十余省、市、自治區。守護安全、成就夢想。我們將繼續秉承“以人為本、服務交通”的企業宗旨,不斷推陳出新,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信息化保障事業做出更大貢獻!揚州智能防撞防闖入主動預警系統——江蘇博崴特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新鄉裝載車防撞系統
智能防撞(防闖入)主動預警系統包括適于長期養護、中期養護的便攜式產品和適于車載的智能防撞產品。系統經由國內多條高速公路現場測試,具有提前主動檢測、智能有效預警、便于移動、運行穩定的特點。可普遍應用于高速公路工程養護、應急救援、交通事故處置等提前主動智能預警,有效防范作業現場上游車輛闖入作業區,同時為廣大作業人員爭取和預留寶貴的避讓時間,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本系統已獲得多項國家實用新型專利,多項發明專利業進入國家專利局實質性審查階段。本技術發明成果還可應用于各類特種交通車輛的主動預警與防護,為您量身訂制適合自身特點的智能安全預警系統。湛江商用車防撞系統副機分為智能磁吸式智能預警副機和智能手環二種類型。在主機二次預警時主動提前提醒作業人員避讓。
道級智能雷達防闖入防撞擊主動安全預警技術,適用于各等級道路養排作業、應急救援、事故處置進撤場安全防護及作業過程等,一經問世便得到全國各等級公路,特別是高速公路運營管理部門的認可,目前已在全國十余?。ㄗ灾螀^、直轄市)得到普遍應用。
2020年8月11日,由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聯合主辦的“2020年高速公路省際聯動應急預案演練”,在江蘇省新揚高速公路(S49)揚州段開展,車道級智能雷達防闖入防撞擊主動安全預警技術得到了與會領導的高度關注。車道級智能雷達防闖入防撞擊主動預警技術的研發、孵化與應用,開創了國內外道路養排作業、事故處置,變“被動防護為主動預警”。該技術產業化后形成的工作系統,由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預警主機、智能磁吸式預警副機及手環式預警副機組成。
智能防撞(防闖入)主動預警系統,該系統由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預警主機、智能磁吸式預警副機及手環式預警副機組成。用戶可于智能預警主機操作面板上自主設置預檢測車輛的距離、速度和音量,實時觀測上游車輛偏離車道數值,以適合應用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和城鄉公路等養排作業與事故處置現場的智能防撞(防闖入)預警。智能手環式預警副機——當危險車進入作業現場所在上車道上游50m(可于主機自主設定數值)且速度大于35Km/h(可于主機自主設定數值)時自動報警。智能手環具有手表功能,并能以蜂鳴音和振動實時預警。手環內置充電電池,智能預警續航時間大于10h?!奥穼帉殹钡恼Q生,開創了國內外道路養排作業、事故處置變“被動防護為主動預警”新時代。
智能防撞(防闖入)主動預警系統,該系統由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預警主機、智能磁吸式預警副機及手環式預警副機組成。用戶可于智能預警主機操作面板上自主設置預檢測車輛的距離、速度和音量,實時觀測上游車輛偏離車道數值,以適合應用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和城鄉公路等養排作業與事故處置現場的智能防撞(防闖入)預警。
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預警主機(以ZY-03型為例)——300m跟蹤檢測、計算機算法分析、總線控制,180m定向聲波有效預警、50m二次增強預警。LED爆閃燈警示,智能交通引導搖旗,搖控報警、智能喊話。重量18kg,體積:長×寬×高=360mm×320mm×800mm。既可單獨的使用,也可與智能預警副機或智能手環配套使用。檢測準確、預警智能、應用普遍,可于操作面板上自主設置預檢測車輛距離、速度、左右偏差和音量;內置30Ah三元鋰電池,智能預警續航時間10h以上。 江蘇智能防撞防闖入主動預警系統——江蘇博崴特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無錫道路施工防撞系統
“路寧寶”創新要點:實時、提前、有效預警。新鄉裝載車防撞系統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但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只包括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新鄉裝載車防撞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