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登記肥料續展資料:1《肥料續展登記申請書》。2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3年度產品質量報告。申請人應提交由具備相應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同時,提交產品登記證有效期內產品質量管理、質量認證、監督抽查等方面的情況。4產品應用情況報告。該產品在登記證有效期內使用面積、施用作物、應用效果和主要推廣地區等情況。5生產企業考核表。境內申請人還提交由所在地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出具意見的生產企業考核表。生產企業考核表要求參照《肥料登記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上述申請材料中以下證明材料可選擇采用書面承諾方式,以告知承諾書(見附件)替代。2.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肥料登記按企業、審批產品類型和登記進程分類!復合微生物肥料登記續展和變更
農藥名稱命名原則:原藥(母藥)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單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表示。混配制劑名稱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表示。中文通用名稱多于3個字的,在混配制劑中可以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混配制劑名稱原則上不多于9個字,超過9個字的應使用簡化通用名稱,不超過9個字的,不使用簡化通用名稱。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或簡化通用名稱之間應當插入間隔號(以圓點“·”表示,中實點,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稱拼音順序排列。簡化通用名稱應當按照簡短、易懂、便于記憶、不易引起歧義的原則,從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稱中選取,原則上不超過3個字,每個有效成分只能有一個簡化通用名稱。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鹽或相同化學結構的不同異構體,可以使用相同簡化通用名稱,差異之處在登記證備注欄和標簽有效成分欄中體現。簡化通用名稱不得與醫藥、獸藥、化妝品、洗滌品、食品、食品添加劑、飲料、保健品等名稱混淆;不得與其他農藥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稱、俗稱、劑型名稱混淆。直接使用的衛生用農藥,以功能描述詞語加劑型作為農藥名稱;經稀釋使用的,按第2、3條的規定使用農藥名稱。四川農藥登記新政策《肥料中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2020年1月1日實施,肥料中添加農藥按假農藥處罰。
按照生產企業類別:1、境內企業登記2、境內企業登記(包括港、澳、臺)二、按照登記肥料審批類型劃分:肥料備案: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農業用硫酸鉀鎂、農業用氯化鉀鎂;肥料登記(直接審批產品):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微生物菌劑、生物有機肥、復合微生物肥料、有機物料腐熟劑;肥料登記(評審產品):有機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土壤調理劑、農用微生物濃縮制劑、土壤修復菌劑、其他產品三、按照肥料登記階段:1、肥料登記2、肥料續展登記1、肥料變更登記(使用范圍變更、企業名稱變更)
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新的有機肥料標準NY/T525-2021。有機肥料新標準NY/T525-2021與NY/T525-2012就標準那么兩個行業標準之間究竟有什么區別,有哪些變化呢?1、將原材料分為適用類原材料、評估類原材料和禁用類原材料。2、明確禁止選用粉煤灰、鋼渣、污泥、生活垃圾(經分類陳化后的廚余廢棄物除外)。3、新標準對顏色沒要求。4有機質含量由≥45%變為≥30%,有機質含量計算公示去掉了,實則要求沒變。5、總養分含量由≥5%降至≥4%。6、增加了腐熟度指標,種子發芽指數≥70%。7、增加了的氯離子含量指標。8、增加了機械雜質指標≤。9、增加了雜草種子活性指標。農藥登記的流程和費用?
相同制劑認定:程序及標準;經M1登記證持有人授權,且原藥來源相同或所用原藥經認定為相同原藥的,可認定為相同制劑。未經M1登記證持有人授權的,應按照兩個階段認定程序進行認定。當同時符合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全部要求時,可認定M2與M1為相同制劑。產品化學資料認定3;M2與M1所用原藥為相同原藥;M2和M1有效成分含量和劑型相同;M2和M1中安全劑、穩定劑、增效劑等限制性組分種類和含量相同;M2其他主要項目控制指標不低于M1;M2中不得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助劑,國家限制使用的助劑種類及限量應符合要求。毒理學和環境影響資料認定;毒理學資料認定M2的毒理學試驗結果與M1相應項目試驗結果相比,急性毒性試驗結果系數不大于2(或雖大于2,但不超過合理的試驗劑量增長系數),對于出現陽性和陰性結果的評價結論一致,認定其毒理學資料具有等同性。環境影響資料認定在試驗生物相同的前提下,以M1的鳥類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魚類急性毒性試驗、大型溞急性活動抑制試驗、蜜蜂急性接觸毒性試驗、家蠶急性毒性試驗等試驗結果為參照,當M2與M1相應項目的試驗結果相互比對,其系數不大于5(或雖大于5,但不超過合理的試驗劑量增長系數),可認定M2與M1的環境影響資料具有等同性。委托加工、分裝農藥的,委托人應當取得相應的農藥登記證,受托人應當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廣安微生物菌劑登記全程代理
農藥登記的類別,農藥變更登記的類別。復合微生物肥料登記續展和變更
四川省權限內肥料續展受理條件:(一)申請人應是經行政管理機關正式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四川省內肥料生產企業,申請登記的產品在工商注冊核定的經營范圍內。(二)申請登記的產品屬有機-無機復混肥(GB/T18877)、有機肥料(NY525)、水稻苗床調理劑(NY526)類范圍,肥料登記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且需要繼續生產、銷售該產品的。(三)經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有農業部門宣布禁止使用的肥料產品;轉讓肥料登記證或登記證號的;肥料登記證有效期內兩次產品抽查不合格的;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肥料登記,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準決定不足1年的;肥料登記證有效期屆滿90日前未提出續展登記申請的。申請材料1、肥料續展登記申請書;2、原肥料產品登記證;3、年度產品質量檢驗報告4、產品應用情況報告;5、生產企業考核表;6、委托檢驗協議;7、營業執照。復合微生物肥料登記續展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