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跟對方曖昧聊天算出軌嗎?***一點尤為重要。在實際司法案例中,一般是捉住對方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如捉***在床,與異性在外單獨開放等,通常被視為有可能存在的通***行為。這種偶然的婚外出軌,并未達到與婚外異性同居或重婚的地步。除非在司法實踐中有人在私人場所搜查,得知此人為好婚外異性且深夜留宿于該處,的確是不正當男女關系,也可認定為通***。曖昧聊天可作為有出軌行為的有力證據,但為使其具備法律效力和證明力,該等記錄需要具備如下條件:聊天記錄必須真實可信不可捏造偽造;聊天內容與所涉案情之間有緊密關聯性,只是日常問好,簡單調侃不算有效正經;**關鍵的一點是上述取得上述全部記錄的途徑必須合法合理。不合法的法院也不會予以采納。當員工發生工傷時,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療費用報銷、傷殘津貼、死亡撫恤金等。寧波原則法律訴訟價格咨詢
辭職遇到天價未約金怎么辦?某人與一家公司簽訂了5年合同,兩年后因個人原因向領導提交了辭職報告,沒有獲準,按合同上賠償違約金的公式,他的違約金高達50萬左右,這該怎么辦?這樣的賠償肯定是有很大問題的,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就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法律又規定違約責任需要公平合理呵護知己,只就只能仲裁委員會或法院進行認定。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應資勞動爭議發生日即知道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在日起30日內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若果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拒絕支付違約金的,而不是無力支付的,就應當在60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未能申訴的,可以以超過時效為由拒絕支付違約金。常州綜合法律訴訟分類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即人民法院對已受理的離婚案件,依法律程序進行的調解工作。
據天眼查司法案件顯示 ,趙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祥源文旅(600576)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8488元,執行法院為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外,上述兩公司還被強制執行5689元。
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法定代表人為彭勝凱,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由趙薇、孫丹分別持股95%、5%。據媒體報道,2016年末,趙薇夫婦控股的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控股萬家文化(現名“祥源文旅”),此后變更為完全終止股權轉讓。2018年4月,***發布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對趙薇及其丈夫黃有龍、上市公司實控人孔德永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民法典》規定的協議離婚設置冷靜期。根據***千零七十六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并不是針對所有的離婚。現如今有一部分人離婚只是一時沖動,甚至結婚才幾個月,如果貿然離婚,不僅是給國家的離婚率作貢獻,而且也給自身的家庭帶來無限的煩惱和麻煩,如果是真的想要離婚,夫妻必須在60天以內到民政局兩次,一次是離婚登記申請(有些城市的取號難度可見一斑),一次是申請發離婚證。如果有了這個離婚冷靜期,不想離婚的那一部分人就要在30天內撤回申請或者在60天內不做任何表示。那民政局的工作也輕松了。
如果想要跳過這個離婚冷靜期那就要提供乙方家暴、遺棄、虐待、騙婚、**等惡劣情形,直接訴訟離婚,訴訟離婚基本不存在什么冷靜期。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是法定繼承人,但均是第二順位繼承人。
公司強制員工調崗員工不同意怎么辦?小李在一家公司從事會計工作,老板想把小李調到銷售部門做電話客服,小李不同意,公司告訴小李如果不同意就離職,但是公司不會支付任何賠償。根據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給員工。如果是庸人單位強迫員工辭職或調崗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寧波原則法律訴訟怎么收費
勞動工傷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傷害事故。寧波原則法律訴訟價格咨詢
常見的勞動合同糾紛包括以下幾種:勞動合同的訂立糾紛: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能導致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合同的履行糾紛:工資支付問題:如拖欠工資、克扣工資、未按約定支付工資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例如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加班但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或者未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勞動者帶薪年休假。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變更:未經勞動者同意擅自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引發糾紛。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糾紛: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沒有合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解除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經濟補償和賠償金: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競業限制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但在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后未按約定支付補償,或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社會保險糾紛: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費基數、繳費險種不符合法律規定。保密和競業禁止糾紛:勞動者違反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泄露商業秘密或到競爭單位工作。服務期糾紛: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并約定服務期,勞動者在服務期內辭職引發的糾紛。寧波原則法律訴訟價格咨詢